九龙坡区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九龙坡区民政局以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为切入点,通过社会组织内部发力,监管机关外部助推,依法行政巩固成效,不断提升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水平。
一是信息“精”确筑基础。年检工作重点聚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部建设、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活动等方面事项进行检查。社会组织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提升社会组织自律与信用意识。
二是审核“精”细强运行。按照“双重审核、双重负责、双重监管”原则,年检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初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终审,严格做好审查把关,确保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三是执法“精”准固成效。将年检结果纳入信用体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逾期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撤销程序,推动形成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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