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2863M/2023-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2 |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华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华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九农(农药)罚〔2023〕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农药
处罚内容: 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金额(元): 6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 7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6
处罚机关: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华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