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2863M/2026-0002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9 |
关于开展2026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根据《2026年重庆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当前农时,现将我区2026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参与主体
按照“具有区域代表性,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参与主体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实际种粮主体,根据市级分配的各区县推荐名额,我区可推荐种植规模50-100亩、100-200亩主体各1个。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非实际种粮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参与竞赛。
(二)技术要求
遴选主体重点围绕“四良”融合,推广应用部、市、区推荐的主导品种和优质高产节本增效主推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水稻机栽率达到90%以上、机收率达到100%,平均单产提高10%以上。
(三)产量目标
水稻: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650公斤;中稻+再生稻两熟机收亩产不低于850公斤,稻+渔模式水稻机收亩产不低于500公斤。
玉米:净作玉米亩产不低于550公斤。
大豆:净作春大豆亩产不低于200公斤,净作夏大豆亩产不低于220公斤。
甘薯:亩产不低于2400公斤。
马铃薯:亩产不低于1800公斤。
二、实施步骤
按照主体申请、区级审核、市级复核、综合评审的要求,分步骤有序实施。
(一)主体申请
经粮油规模种植地所在村、镇盖章同意后,由种粮规模主体于作物成熟前60天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粮油作物种植的地点、面积、品种、集成技术、预期产量等情况。
(二)区级审核
根据种粮规模主体的申请,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理论测产,于作物成熟前20天向第三方机构提出测产申请,并负责种粮大户的实收测产,对实收测产结果进行村级、区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单产水平排名确定推荐主体,收集申报材料报市级复核。
(三)市级复核
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统一审核,并对推荐的粮油种植规模主体进行随机抽检审查,测产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
(四)综合评审
成立市级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专家测产和区县上报材料进行审定确认,并及时公布竞赛结果。评审时,当区县推荐的种粮规模主体总数超过全市遴选总数较多时,专家组原则上会对全部申报区县按照作物类别、生态区域、产量排序相同比例进行淘汰;如超过全市遴选总数较少时,原则上会按照作物类别、生态区域、产量排序依次进行淘汰。同时,为支持鼓励种植规模大的种粮大户,对实收测产结果达到本级别种植规模产量要求的而排名靠后被淘汰的,但又符合低级别种植规模产量要求的,评审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降低种植规模奖励要求进行审定确认。
(五)结果应用
1.通报表扬。根据田间测产结果,种植面积50—100亩单产水平在全市排位靠前的605名、种植面积100—200亩单产水平在全市排位靠前的350名的粮油种植规模主体,经公示后由市农业农村委进行通报表扬。
2.给予一定激励。市农业农村委对通报表扬的种植面积50—100亩的规模主体每个奖补1万元,种植面积100—200亩的规模主体每个奖补2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要加强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田间测产活动的宣传发动,做到辖区内粮油种植规模主体对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应大力组织生产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遴选当地高产典型。
(二)加强指导服务
区农业农村委组建区级技术指导组,做好良种、配套技术推荐和指导服务,切实助力规模主体加强田间管理、防灾减灾、提高单产。
(三)加强监督考核
各镇要加强参赛粮油种植规模主体认定,保证田块归属明确、主体身份明确;对参与评选主体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收集整理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要严格标准规范,落实监督责任,每次实地测产时通知当地其他粮油种植规模主体自愿自费前往现场观摩和监督;参赛主体及到场观摩主体应现场签到,并确认其对测产结果有无异议。市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参赛主体进行抽查,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靠。如在田间测产发生争议和纠纷时,由专家组现场视情况判定是否取消该规模主体的测产活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
区农业农村委将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典型案例、高产品种、技术模式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全区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田间测产活动须先报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备案,最终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委统一对外发布,各镇不得擅自发布高产竞赛结果。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