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2863M/2026-00032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农委〔2026〕80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7 |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6年九龙坡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6年九龙坡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九龙坡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
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26年九龙坡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坚持“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
2月已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以水稻、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为重点,对辖区内种子市场、政府采购种子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销售台账、经营备案、种子检疫情况及种子质量等,严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市种子站安排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种子市场样品抽样工作,并负责将样品送交市种子站。9月启动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以油菜、蔬菜、马铃薯等作物种子为重点,对辖区内种子市场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品种登记情况、种子标签、销售台账及种子质量等,严厉打击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配合市种子站实施抽样检测工作。11月启动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检查。以水稻、玉米等作物种子为重点,对全区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做到抽查企业覆盖率不低于去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承储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转基因玉米大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转基因品种抽检全覆盖。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及种子质量等,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配合市种子站开展水稻、玉米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其它作物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开展全链条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行动
严厉打击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行为,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入市。严格核查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在关键生长季节,通过田间踏查,结合检测试纸条、试剂盒等快速检测手段,对制繁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检测。
三、开展网络售种治理
加大网络销售种子监督抽查力度。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在主要网络销售平台,根据发货地信息锁定经营地址位于九龙坡区范围内的网络售种门店,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查处主体资质信息虚假、许可备案信息不实及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委属各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排查辖区内此前未被发现的网络售种主体。
四、加强种畜禽质量监督管理
推行“检打联动”,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销售伪劣种畜禽等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检查,种畜禽养殖主体检查比例不低于20%。强化种猪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种猪性能测定和种公猪精液质量抽检。开展人工授精员造册登记和培训,规范使用合格牛冷冻精液。
五、加强马铃薯种薯监管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马铃薯种薯质量整治。对马铃薯生产经营企业和政府采购种薯开展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和备案情况,并抽样检测种薯质量,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销售劣质种薯和以商品薯冒充种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深入开展生产经营许可核查
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要求,重点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条件资质和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经核实不再开展生产经营的,以及不再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且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注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依法予以撤销。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吊销。
七、强化行政执法
严厉查处种业违法案件。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开展违法行为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交办的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及时向标称生产企业确认核实。查办结果及时公开,市级转办案件反馈率达到100%。强化检打联动,积极、依法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种业执法实务技能。要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委属各相关部门及时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接受上级督促检查。
(二)压实监管责任。委属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对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指导,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执法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并加强信息报送。委属各相关部门要在2026年11月2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报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加强社会监督。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区农业农村委种业监管执法举报电话:023-68668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