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2863M/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农委〔2023〕5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迁建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07-83-01-140341)和《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迁建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直港大道P19/05地块,本项目为迁建建设类项目,项目由教学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组成,总建筑面积为49728.28m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8571.24m2,地下建筑面积21157.04m2,容积率2.55,绿化率为32.10%。
项目占地面积1.51hm2,其中永久占地1.49hm2,临时占地0.02hm3。土石方开挖量为11.56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0.54万m3,余方11.02万m3,余方已全部运至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树立村4社磊鑫矿区回填利用。项目已于2021年5月进场施工,计划2023年7月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以及景观工程施工。总投资约3.83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67万元,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1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1.0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18.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2.4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1.8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0.82万元,独立费用9.02万元,基本预备费0.7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委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严格执行“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七条之规定。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施工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计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复下达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委重新审核。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 迁建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 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九龙坡区 | |||||||||||
项目规模 | 总用地规模为14943.69m2,总建筑面积为49728.28m2 | 总投资(万元) | 38279.26 | 土建投资 (万元) | 26686.95 | |||||||||||
动工时间 | 2021年5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7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1.51 | 永久占地(hm2) | 1.49 | 临时占地(hm2) | 0.0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11.56 | 0.54 | / | 11.02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不属于国家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5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43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89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防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 治 措 施 及 工 程 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共505m,排水沟421m。 | 主体设计:实土绿化1494m2、屋顶绿化3289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1000m2。 | |||||||||||||
临时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沉砂池1口。 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2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39.77 | 主体设计:66.03 | 主体设计:1.73 方案新增:0.8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131.04(新增:12.43) | 独立费用(万元) | 9.02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89 | 补偿费 (元) | 0(免征)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 | |||||||||||||
法定代表人 | 代数 | 法定代表人 | 戚凤琴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203号北辰花园5幢3-2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兴胜路与直港大道交叉口东北150米 | |||||||||||||
邮编 | 401147 | 邮编 | 400050 |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双双/177****4735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浩楠/1577****191 | |||||||||||||
电子信箱 | 109****098@qq.com | 电子信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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