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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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09


九龙坡农委〔2023156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中梁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96号),制定《重庆市九龙坡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31221


重庆市九龙坡区2023年种粮大户

补贴实施方案

为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总产,保障粮食安全,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2023年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为做好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兑付工作在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和程序上同2022年一致。

(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三)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随意统筹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及他人违规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二)补贴依据。2023年度兑现的种粮大户补贴,以各镇街2022年按程序核定备案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三)补贴标准。2023年度兑现的种粮大户补贴补贴标准与2022年度一致。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四)补贴程序。实行区县核准、市级备案制。各区县对种粮大户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种粮大户进行核实,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核拨补贴资金。种粮大户、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填报《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分户乡镇统计表》(附件2)。种粮大户须按要求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乡镇政府、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乡镇、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县、乡镇、村社三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

三、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各镇街应于1231日前,将补贴相关信息录入财政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二)落实备案制度。1228日前,各镇街要将《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分户乡镇统计表》(附件2)和XXXX年九龙坡区XX镇(街)种粮大户补贴数据备案表(附件3)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备案。

四、种粮大户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对本辖区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农服中心、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做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宣传,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

(三)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各部门审核责任。同时,要认真做好2023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的核实工作,填报附件2,于202412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为2024年的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四)严格落实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各镇街要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报告。要做好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区农业农村委及各镇街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专人负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区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为:023-68853323;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为:023-68783300;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为:023-68055653。各镇村要设立相应公示举报电话。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分户乡镇统计表

3.XXXX年九龙坡区XX镇种粮大户补贴数据备案表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基本

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一卡通(折)账号

种粮地点

耕地

面积

承包耕地面积(亩)

合计

其中

田:

土:

租种耕地面积(亩)

合计

其中

田:

土:

农资

购买

情况

(元)

(元)

(元)

农药

(元)

自有

农机

具(台)

灌溉

设备

种植

粮食

面积

(亩)

水稻

玉米

小麦

马铃薯

红苕

大豆

绿豆

豌葫

高粱

荞麦

肾豆

红小豆

合计:

村委会审核意见:

驻村干部审核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驻村干部组长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两份,一份报乡镇审核,一份由乡镇报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种粮大户补贴分户乡镇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种粮

大户

性质

种粮

大户

姓名

种粮

地点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耕地面积(亩)

粮食种植面积(亩)

补贴

标准

(元)

补贴

金额

(元)

合计

承包耕地

租种耕地

合计

水稻

玉米

小麦

红苕

马铃薯

大豆

绿豆

豌葫豆

高粱

荞麦

肾豆

红小豆

填表人: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3

××××年九龙坡区XX镇(街)种粮大户

补贴数据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乡镇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万亩,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

合计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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