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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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九龙坡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日期:2025-03-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九龙坡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细化目标

制定本区监管方案,对区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完成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反馈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品种管理

1.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市农业农村委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严查登记初审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清理,抽取登记品种样品,核查登记品种名称与登记编号一致性,开展DNA检测,核查登记品种的真实性;对于应当登记而尚未登记的品种,要敦促企业尽快申请品种登记;对存在“一品多名”的,要督促企业规范品种命名;对存在“多品一名”的,要依法按照假种子或侵权种子进行查处。

(二)强化质量监督

2.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种子经营门店销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等种子,主要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排查重点品种,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和抽检转基因成分。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市种子站安排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种子市场样品抽样工作,并负责将样品送交市种子站。

3.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以种子市场为检查重点,以小麦、油菜、蔬菜种子及马铃薯种薯为重点对象,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区县自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要按照检查内容和范围等要求,自行组织本辖区检查工作。

4.开展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以区内主要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于近3年来在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要配合市种子站做好种子企业监督检查。

5.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重点防范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销售的,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以及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企业监管

6.严查种业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全区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有效性,查验企业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地、生产加工设施以及企业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性。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或已不具备规定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且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报告相关发证机关注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对尚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企业,经限期补办仍未补办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7.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种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抓好行业自律,加快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支持重庆种业协会组织开展市级种子种苗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门店评选、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和水稻玉米品种食味鉴评嘉年华等活动。发挥种业协会法律服务团作用,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四)强化行政执法

8.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结果及时公开,市级转办案件反馈率达到100%。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强化信息应用

9.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利用种业大数据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品种登记管理和种业执法监管、动态信息追溯等,提高种业监管执法信息化利用水平,强化线上线下工作协调配合。

(六)强化培训宣传

10.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种业执法实务技能。要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各相关部门及时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接受上级督促检查。

    (二)压实监管责任。要按照方案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并加强信息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科室要在2025年11月2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报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加强社会监督。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区农业农村委种业监管执法举报电话:023-6841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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