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辅导员能力提升培训
10月22日,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辅导员能力提升培训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骨干、家庭农场主、区级相关部门等参加。
培训会上,市农业农村委合作经济处相关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进行宣传解读,并结合其他地方发展案例对主体培育提供了有益借鉴。市农经站相关专家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类型、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促进新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质增效进行系统讲解。会议期间为获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颁发证书,确定辅导员对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会后,我委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工作作出建议,一是提倡联合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民主决策和盈余分配制度。实施动态监测,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二是强调突出重点。围绕特色产业,重点培育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力较大、带动性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部分有基础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聚力发展。三是结合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依法组建股份合作社、股份公司,加快打造一批有实力、有责任、有信誉、有管理经验的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四是引导组建联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和品牌、进行联合营销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五是发挥辅导员特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遵循“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履职尽责,发挥特长,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助力合作社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