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6992706444/2025-0002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7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建立完善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机制。健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参与拟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度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评比工作。
1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付保障和离退休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监察科、社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7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640.21万元,支出总计12640.2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66.3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增加2320.53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40.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66.3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收入232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0.2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40.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66.3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23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34万元,占5.22%;项目支出11979.87万元,占94.7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40.2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6.3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增加2320.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40.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66.3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320.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0.09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追加就业补助资金5495.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0.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66.3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2320.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0.09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追加就业补助资金5495.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70.97万元,占9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55.24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追加就业补助资金5495.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1.16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农林水支出4.81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农委划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3.26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5.62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调整为项目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3.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83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年限较长、故障较多,减少了使用频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油费、保险费、停车洗车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年限较长、故障较多,减少了使用频次。
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及其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7%。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20.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9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组织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90万元,下降9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外出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3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7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金保二期网络租赁。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979.87万元。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劳动能力鉴定及法制建设经费 |
劳动能力鉴定场次 |
= |
18 |
场 |
15 |
18 |
15 |
100 | |
|
行政应诉案件 |
≥ |
120 |
件 |
15 |
199 |
15 |
||||
|
法制宣传覆盖率 |
≥ |
90 |
% |
100 |
10 |
10 |
||||
|
工伤认定应诉胜诉率 |
≥ |
95 |
% |
20 |
99 |
20 |
||||
|
办案效率提高比率 |
≥ |
20 |
% |
20 |
20 |
20 |
||||
|
群众满意率 |
≥ |
90 |
% |
10 |
99 |
10 |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2 |
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 |
人才政策补贴人数 |
≥ |
150 |
人 |
20 |
105 |
14.2 |
83.2 | |
|
吸引人才落户 |
≥ |
100 |
人 |
20 |
45 |
10 |
||||
|
符合条件人才补贴覆盖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补贴拨付及时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人才满意率 |
≥ |
95 |
% |
10 |
98 |
10 |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90.8 |
9 |
(二)单位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0万元,评价得分83.20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实际支付与预算存在较大偏差、未严格根据预算内容使用资金、原始单据存在不齐全性等主要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编制预算,并根据项目内容严格执行,在需要调整时,应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原始凭证内容应完整齐全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023-61968927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机构运行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