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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31



渝人社办〔2020145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培训机构:

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0号)、《重庆市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渝人社发〔2019157号)、《关于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家服培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家服培训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家服培训始终围绕“扩大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中心任务,形成了以育婴、养老、家政为主线,其他工种为补充的培训体系,在引导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女性劳动力、低学历人员、中老年劳动者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根据渝人社发〔2019157号文件的目标要求,向各区县下达了年度培训任务,请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在确保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扩容,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效,满足市场对家庭服务重点业态从业人员的需求。

二、调整家服培训工种范围

职业技能类中包括育婴员、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保洁员。专项职业能力类中包括家庭餐制作、家居清洁、社区保洁、餐具清洗、家庭衣物洗涤、日用抽油烟机维护、照料婴幼儿、照料孕产妇、照料老年人、护理病人、小儿推拿保健、产后康复服务、母婴护理(月嫂)。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涉及以上工种均纳入家服培训范围,按照渝人社发〔2019157号文件要求执行。家服培训的学员备案管理、补贴管理等统一进入就业培训信息平台“家服培训”模块进行操作,补贴经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账户列支。

渝人社发〔2019157号文件中职业技能类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专项职业能力类重庆小面制作、汽车美容、医疗辅助护理不再纳入家服培训范围。

三、切实抓好培训组织

要坚持需求导向、就业导向,注重培训质量,严格管理责任,杜绝虚假培训、冒领和骗取培训补贴等违规现象。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开班审核时要严格把关,确保纳入培训的是各类各年龄段有家服培训需求的人员。各培训机构在招生报名时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培训对象进行筛查,严禁将不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纳入。支持市级家庭服务培训基地在全市范围内按程序开展家服培训,发挥其在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实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农民工工作处,苏强,8863393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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