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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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驻区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市、区两级组织部与人力社保局关于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6年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推荐在重庆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一)行政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退休人员;

(三)区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四)外籍人员;

(五)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两院”院士、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

(六)高技能人才中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

(七)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197043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均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方面,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该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主持或完成过市级以上社科项目,对区域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3)在技术开发方面,获得多项发明专利,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获得市(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或在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经国家或市(部)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

5)在医疗卫生方面,技术精湛,业绩突出,在诊治疑难杂症、危重病例,或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有较大社会影响;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市(部)级以上奖励。

6)在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第一线从事新品种、新技术的创新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农业实用技术改进等工作,获得了市(部)级以上的科技、推广成果等奖励,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做出重要贡献或提出具有重大突破的意见或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获得市(部)级奖励者。

8)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国家、市、区赢得重大荣誉,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9)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区内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10)在管理工作中,能熟练运用现代化企业管理理论,现代先进专业技术及手段指导企业经营,并能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难题,使企业销售收入、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企业获得国家、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高技能人才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重庆市杰出(优秀)技能人才,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重庆技能大师或全市技术能手,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获得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

5)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市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

7)在带徒传艺或指导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推荐—评议—评审—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推荐。采取个人申报,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后报区人力社保局。

(二)评议。区人力社保局审核资格条件后,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评议,提出初步意见。

(三)评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步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突出贡献专家建议人选,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后公示。

(四)审批。人选公示无异议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四、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不超过10名。

(一)各区属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超过4名,技能人才不超过1名。

(二)各驻区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超过2名,技能人才不超过1名。

、享受待遇

被评选为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以下待遇:

(一)以区委、区政府名义颁发《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

(二)优先推荐为市、区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人选,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评选,优先推荐有突出贡献专家项目参加国家、市、区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三)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四)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支持有突出贡献专家参加业务进修和健康疗养,优先安排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六、推荐材料的要求

推荐选拔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荐工作要严谨、客观公正,材料真实有效。

推荐报送材料包括五项:

(一)《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1);

(二)《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一览表》一份(附件2);

(三)专家业绩综合材料一份(1000字以内,内容及格式见附件3);

(四)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函一份(写明推荐理由并附《2026年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公示表》(附件4);

(五)证明材料一套(写明目录):高级职称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企业经营情况、个人完税证明等。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审查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统一用A4标准纸张,(一)至(五)项材料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件(注:含一张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七、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424日。

报送地点: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科(二郎街道留学生创业园E542室)。

人:李

联系电话:023-61968952

电子邮箱:122805508@qq.com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表彰推荐表

2. 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一览表

3. 业绩综合材料(格式)

4. 2026年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公示表

关于开展2026年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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