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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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33809/2021-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九龙坡府复〔2020〕12号



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九龙坡府复202012


申请人:重庆XX大学

法定代表人:杜XX   职务:校长

被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5

法定代表人:徐金威        职务:局长

第三人:唐XX,女,汉族

申请人重庆XX大学不服被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217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九人社伤险不认字202014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0513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放弃行政复议程序,并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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