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3809/2021-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5 |
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九龙坡府复〔2021〕3号
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九龙坡府复〔2021〕3号
申请人:武汉XX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 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5楼
法定代表人:徐金威 职务:局长
第三人:杨XX,男,汉族
申请人武汉XX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被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九人社伤险认字〔2020〕2420号)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2月7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放弃行政复议程序,并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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