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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2022年第3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日期:2022-12-12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程序:1.申请:当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经济状况证明表、与案件有关的主要材料等;2.审查:法律援助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困难标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是否需要补充;3.受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4.指派: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5.结案归档:法律援助人员在取得结案材料后,及时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提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核。

案件办理情况:2022年第3季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26件,批准26件,结案105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70.74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81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合格

监督电话:023-68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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