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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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 2023年第四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日期:2024-0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等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者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审查材料后,决定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依法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023年第四季度共受理法律援助145件,批准145件,结案17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者获得经济利益180.74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88件次。

2023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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