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九言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九言律师事务所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号华润大厦2403、2404 |
执业许可证号 | 25001201130057278 |
负责人 | 相长青 |
批准设立时间 | 2011-04-0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司罚决定(2021)第3号 |
违法事实 | 存在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的情形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八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及《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内容 | 给予重庆九言律师事务所警告,并处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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