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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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渡众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公示

日期:2022-08-16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渡众律师事务所

行政相对人地址

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203号03栋5单元1楼2号

执业许可证号

25001201430498215

负责人

封洪礼

批准设立时间

2014-08-2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九司罚决定(2022)第1号

违法事实

存在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情形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四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及《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给予重庆渡众律师事务所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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