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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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文件要求,现将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热点为中心,加强政府信息供给,规范平台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报送,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本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统计数据、工作总结等内容,坚持每周在门户网站更新信息不少于2条,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全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公开信息130条。其中涉及公开征求意见的函0条,司法工作动态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科室负责人落实,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审核。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报送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公文及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多维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使用和维护。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网页、“九龙法治”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开展,全年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2次。利用“九龙法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司法行政故事,积极推送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按要求在政务网站新增栏目,对已完成的栏目进行归档。

(五)监督保障情况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检,定期对新媒体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漏。积极做好网站发布内容更新同步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准确有序、信息发布精准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因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故规范性文件数据与往期年报数据不一致。特此说明。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有待增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信息公开数量不多,质量仍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管理。扩大宣传广度与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政务信息由信息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发,重大活动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发。二是加强培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敏感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依据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有效提升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满足社会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最新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典型案例、经典做法等信息,既展现司法行政工作,又让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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