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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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8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12-06

陈颖异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第198号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先后制定了拟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等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已累积治理修复污染土壤15.48万立方米,提供修复后的净地面积达158.34万平方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九龙坡区作为老工业区,地块内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大大小小的工业企业或小散乱污式作坊较多,一些老旧小区里居民楼顶存在搭建的蓝色彩钢棚,导致较难排查出历史上该区域是否有小企业、小作坊。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注重污染防治,或污染防治不规范(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堆存处地面无防渗措施等),易造成地块内土壤污染。同时,根据之前大量场地调查发现,有些地块污染来源不仅是企业历史生产过程中形成,还有来自工业企业厂房等搬迁拆除过程中企业为规避三废处置的偷排、偷倒,以及拆除企业无资质或不规范拆迁等导致的污染物质泄漏和扩散。

三、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土壤污染防治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相对大气污染、水污染来讲,土壤污染防治难度更大。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并根据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经信、规资、住建等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协同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提早介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特别是在地块收储前,督促污染责任主体实施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确保净地收储,为下步地块开发利用节约大量资金和时间。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做到摸清污染家底,建立污染台账,全面进行管控,防范引发次生生态环境风险。

二是细化防治措施。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在对企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防止拆除工作造成土壤二次污染。具体实施中,拆除前应先进行场地清理,安全移除地块内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或固危废,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不慎泄漏的物料或污染物须加以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或遗弃;拆除地上、地下生产装置、储存槽罐等,避免或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对不确定的废弃物进行危废鉴定后妥善处理,拆除或拆解的设备妥善堆放或保存,防止二次污染;拆除建筑物时,优先拆除受污染部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拆除活动结束后,应按要求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经济信息部门备案。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制度及整改台账,每年将自行监测结果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通过“重庆市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是拓展资金渠道。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努力构建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共治格局体系,分门别类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以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建设;以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现金流收支平衡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规模,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建设;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投入模式。

四是科学治理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与《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工业污染地块,积极探索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开展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同时,借助我区技术、政策、人才资源优势加强技术研发,推动治理技术创新和人才建设,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

五是强化监管执法。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大数据系统,整合国家和市级土壤生态环境业务管理系统资源,构建我区土壤环境综合应用、协同管理、智能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管理、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环境质量等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同时,重拳出击严打涉土壤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日常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和防范措施,严防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复函已经李锡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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