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更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公开水环境质量信息、环境执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审查、决定等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我局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环境保护信息309条,在“九龙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推送图文信息2049条,在重庆日报等市级、区内媒体刊载62篇生态环境新闻报道。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并组织集中学习《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规范》,确保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限等要求受理、办理、回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错敏信息的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科室二次考核,有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九龙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九龙生态环境”新浪微博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和门户,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情况。双微平台已成为对外展示、日常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窗口、主战场,成为群众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重要途径。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搭建公众监督交流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市民代表参观环保工程、设施,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全年组织环保设施双月开放活动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及公众获知信息强烈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更新频率等方面有待提高满足公众获知环境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定期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确保栏目更新及时、发布信息准确、链接访问有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信息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规范。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采用图片、图表、微视频、一图读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信息宣传效果,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环保信息的知晓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