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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版)
  •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三村1号1幢二楼

    联系电话:023-68783915、023-68780215

    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sww_97726/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拟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业态调整及协调发展。调查研究流通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规划、培育商圈、特色商业街、大型商业中心建设和城乡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商场和大市场,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网络零售业的发展。

    (四)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餐饮、酒类销售、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拍卖、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的管理。掌握和调控全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落实推进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

    (六)组织开展商贸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七)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全区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工作。

    (八)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管理与服务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向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变更,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受理协调解决外商投诉,做好为外资企业服务工作。

    (九)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以及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负责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九龙坡区域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督查督办、目标考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系统党建、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战、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处理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二)外经贸科

    拟订全区外经贸发展政策,统计汇总外经贸相关数据、分析国内外进出口形势和全区进出口状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外经贸企业申报各类外经贸支持政策,审核落实扶持资金;负责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博览会等外经贸活动;负责协调推进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公平贸易等工作;指导全区外经贸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工程承包工作;推进服务外包、技术进出口、软件进出口等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工作。

    (三)安全保供科

    负责全区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供求状况、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本区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负责指导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酒类流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稳定工作。

    (四)统计财务科

    负责汇总商务系统相关数据和发布;负责协调和管理商贸领域各类业务资金;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督跟踪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商贸发展科

    负责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牵头制定商品市场发展及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指导商圈、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业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引导和促进农村流通和市场建设;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建设;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六)市场流通科

    负责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措施,负责重点等行业和重要商品的行政执法、商务举报投诉受理、行业监督综合执法的协调,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推动商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信用销售工作规范管理;负责拍卖、旧货流通、散装水泥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协助推进连锁经营、代理、直销、特许经营等;负责“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生活服务业发展。

    (七)自贸建设科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赋予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新增企业和利用外资重大项目落户,负责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宣传、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建设自贸试验区实体展示区;负责利用外资重大项目对接、跟踪和落实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投诉协调等协调性服务工作;牵头全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工作。

    (八)电子商务科

    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商贸行业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负责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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