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622034379L/2026-00017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商务发〔2026〕14号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商务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1 |
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区商务委党委第26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九龙坡区推动商贸民营经济持续向好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九商务发〔2025〕2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