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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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精神,重庆市九龙坡区统计局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九龙坡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建设法治统计和阳光统计为抓手,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公开内容,定期在政府网站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1231日,通过统计新浪微博发布动态信息560条。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网页公开各类统计信息189条。其中2021年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结合内设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财政预决算等公开信息3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条;其他焦点图片类和动态类信息共159条。

(二)认真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本单位按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答复工作。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认真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坚持每月更新焦点图片类和动态类信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年未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

(四)积极稳妥推进平台建设

按照统计职能职责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网页、政务统计微博等方式开展。在门户网站开设统计信息栏,重点公示全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类统计数据。开设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等专栏,用于公示违反统计法的失信企业和人员等。并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庆市九龙坡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众上网查阅。

(五)加强信息质量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单位信息发布申请制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制,做到发布信息“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完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严谨、标准高、要求严的工作,我局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统计服务产品公开不及时,工作落实效率还不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统计数据发布体系仍有待完善,创新统计服务产品、服务形式与社会各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办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一是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丰富统计宣传内容和形式,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提升高质量统计咨询服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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