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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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7093828946/2025-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发布日期 ] 2025-10-20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撤销九龙坡区东日暖阳养生足浴店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2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在三个月内提交承诺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该依法撤销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因此我委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公共场所名义开展服务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撤销一览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 1010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撤销一览表

序号

公共场所名称

卫生许可证登记号

地  址

负责人

承诺书签订 时间

1

九龙坡区东日暖阳养生足浴店

渝卫公证字(2025)第500107000176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25号1幢8-9号

陆宏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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