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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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570 [ 发文字号 ] 九卫医罚〔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发布日期 ] 2023-04-30

关于重庆恒生手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处罚的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九卫医罚〔202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违法事实

医疗机构于2020年12月31日开始开展首例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未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已于2022年07月19日提出责令限期改正要求。2023年02月23日检查依旧未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处罚依据

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第四款;1、逾期不改的,暂停或者停止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27

处罚机关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

023-68782635

关于重庆恒生手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处罚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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