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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版)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路27号区府2号楼233

    联系电话:023-68786459

    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wsjkw_97728/

    政务新媒体:九龙坡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

  •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统筹编制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落实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各镇街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点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后勤服务人员慰问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理和督办政协委员提案;牵头机关和所属单位对口协同发展、援藏以及外事交流管理工作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牵头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落实全区卫生领域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统筹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医政医管科。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医疗机构设置与校验;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负责全科医生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非中医药类)的培养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职责,制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各单位开展科学技术项目研究;监督指导医疗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和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中医与药政科。负责拟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负责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中医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开展中医药适宜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推广和传承;承担中医药人才相关培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区干部保健相关工作。

    (四)人事人才科。将制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各单位开展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职责划入医政医管科;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师承教育职责划入中医与药政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交流管理职责划入办公室。调整后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牵头制定卫生健康人才培训计划牵头做好本系统专家人才引进培育、关心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晋升;负责所属单位岗位管理、职称聘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抽调、临聘人员审核备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认定、继续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军转人员安置、专技人员支援选派事宜。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推进全区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医疗机构等单位开展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工作,牵头处置未达到报告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艾滋病、结核病、丙肝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以及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指导与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机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处置;拟定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精神卫生工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相关工作履职。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负责妇幼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生(离岗村医)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组织实施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服务规范,开展项目宣传和绩效评价,实施项目资金分配和清算。

    )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卫生健康政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本系统普法教育平安建设工作;牵头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法工作;督促指导医疗单位医疗废水处置负责牵头卫生健康系统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牵头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牵头托育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牵头落实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治、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向老年医院、护理院(中心)、社区(镇)医养中心转型发展;负责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方面的工作指导。

    (九)组织宣教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务安排;负责统筹本系统接受巡视巡察及整改工作;负责委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四级调研员及以上人员职级晋升;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党组织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和党建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舆情监管、统一战线、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处理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区卫生健康思想政治促进会。

    )基建财务科。负责机关和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贷款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政票据管理;负责牵头机关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执行

    (十)信息统计科。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化指导性政策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管理,指导和督促卫生健康单位完成国家卫生统计直报、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任务;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健康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行业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卫生应急科。牵头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处置达到报告标准及以上等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演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承担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献血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十)爱国卫生科。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相关卫生健康创建活动,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性卫生监督活动;组织实施全区除四害活动,制定除四害规划,组织开展除四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效果评价以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管理除四害药械;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健康中国九龙坡实践协调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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