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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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7093828946/2024-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国家级精神专科防治医疗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挂牌九龙坡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院,主要承担辖区内精神卫生诊疗、康复、预防和健康教育等医疗职责;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管理;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为本区及市内部分区域提供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鉴定服务等。

(二)单位构成

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设23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医改办公室、质量考核办公室/法治建设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办公室、人事科教科、医务科/病案管理办公室/医疗纠纷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爱国卫生办公室、医保科/物价管理办公室、采购办公室/设备科/食堂管理办公室、总务科/信息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科、药剂科、药学办公室、康复中心/心身睡眠中心、临床心理门诊、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精神科门诊、精神科女病区、精神科男一病区、精神科男二病区/老年精神康复科/安宁疗护病区、分院精神科、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检验科、影像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613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27.33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资金增加9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5.3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613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7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7.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 1127.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59.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7.9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2.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77万元,比2023年增加2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63万元,比2023年增加13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19.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8.1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14万元,比2023年增加67.94万元,主要是新冠患者救治费用项目结转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项目及同伴支持项目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1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廖晓媛 联系方式:68619578

附件:1.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4.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6.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7.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收支总表

8.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收入总表

9.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支出总表(功能科目分类到项)

10.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1.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2.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政府采购明细表

13.202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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