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九龙坡卫发〔2026〕5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区卫生健康委2026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卫办发〔2025〕26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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