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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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7094455928/2023-000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高必霞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案

2023年8月2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重庆创润家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重庆创润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现场部分插座使用木质配电板、配电箱进出口未封堵;部分插座未进箱、未采用防尘插线板,部分临时用电使用家用插线板;空压机储气罐未固定;未见安全生产制度、资料台账;机器设备与中央除尘器连接的除尘管≥3米的管道未使用可导除静电的管道。我局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重庆创润家具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整改。2023年9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重庆创润家具有限公司开展复查,重庆创润家具有限公司对生产现场木质配电板进行了更换,更换了部分家用插线板,复查当日提供了车间现场粉尘清扫、清洁记录,车间现场机器设备与中央除尘器连接的除尘管没有≥3米的管道,其余事项均未整改。通过调查询问,确认重庆创润家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高必霞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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