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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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凯捷物流有限公司“11·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4-04-24


20231113日上午11点40分许,在九龙坡区华岩镇,泸州凯捷物流有限公司一货车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孟阳再生资源回收站装卸货物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的泸州凯捷物流有限公司“11.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商务委、华岩镇人民政府派员参加,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参与,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及相关单位概况

泸州凯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捷物流公司),成立日期:2020424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鑫阳钢铁项目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2MA68AB958R。法定代表人:刘某灯。经营范围:大型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孟阳再生资源回收站(以下简称孟阳回收站),成立日期:2020331日。类型:个体工商户。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龙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7MA60TCMP3W。法定代表人:王某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11月12日下午5时许,母某桥驾驶凯捷物流公司川E****3到罗家湾废铁料场(孟阳回收站)拉废铁皮。11月13日上午7时许,孟阳回收站陈某高操作抓机给川E****3装废铁皮,11点20分装车完毕,陈某高用抓机将母某桥举到货车车厢上,整理好废铁皮,再用抓机将母某桥从货车车厢上接下过程中,母某桥从抓机抓子上摔到地面,当场死亡。坠落高度约3米。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孟阳回收站杨某立即拨打120,120现场核实,母某桥已经当场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孟阳回收站杨某向110进行了报告,公安机关向区政府进行了报告,区政府向区应急局进行了通报。

(四)死者基本情况。

母某桥,男,48岁,身份证号码:510522***********X,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泸州市******二单元4号。

(五)善后事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积极处理善后,现死者已下葬。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母某桥1人死亡,截至2024218日直接经济损失41万元人民币(死亡赔偿金)。

四、事故原因

通过调查组的调查取证,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分析认定,确定造成该次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技术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

母某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攀附特种作业车辆,乘坐抓机上车厢。

    陈某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抓机不能载人的操作规程,用抓机将母某桥举到车厢上。

(二)管理原因。

孟阳回收站未能督促本单位人员陈某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母某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攀附特种作业车辆,乘坐抓机上车厢,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对其免于责任追究。

(二)建议移交公安机关调查人员

陈某高,男,59岁,用抓机将母某桥举到车箱上去,导致母某桥从抓机抓子上面坠落到地面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孟阳回收站,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1]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相关监管单位的履职情况及处理建议

(一)政府职能单位履职情况。

区商务委:一是根据2023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多次组织生态、应急、城管等部门召开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积极研判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问题和安全隐患,先后两次印发再生资源整治方案,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建立由区商务委牵头,发改、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执法惩戒能力,每月坚持检查执法,重点时段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共对4家严重违法违纪的再生资源企业分别进行1000元的经济处罚,进一步警示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企业。四是组织召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各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指导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加大会员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再生资源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华岩镇人民政府:一是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工作会议,研究处理安全生产困难与问题。二是镇分管安全的领导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科室和村居安全履职情况反馈,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现场检查,定期抽查村居安全检查工作。三是镇应急办统筹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监管措施、目标任务和相关办公室的协助任务,行业管理办公室将业务管理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履行管行业管安全职责。四是坚持限上限下双管齐下齐抓共管,每月坚持检查执法,重点时段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联合检查,全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329日,镇经发办和区商务委组织安全专家对壹本科工城所有再生资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检查期间发现孟阳再生资源回收站存在3个安全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1012日镇应急办带领专家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6个安全生产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

(二)处理意见。

在本次事故调查中,未发现华岩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委相关监管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七、防范措施及建议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一)孟阳回收站应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加大安全巡查、隐患排查的强度和力度。

(二)孟阳回收站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区商务委、华岩镇人民政府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辖区废品回收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泸州凯捷物流有限公司

             11.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421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泸州凯捷物流有限公司“11.1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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