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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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氧气安全注意事项

日期:2023-01-13

近日,各地急诊、发热门诊人员和医疗机构氧气需求量持续处于高位水平。面对氧气生产企业加大生产力度,医院加大氧气供应储存力度,安全风险增大的情况,区应急局会同区卫健委,“指导加服务,帮忙不添乱”,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助力全区最大限度供应氧气。

使用氧气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竖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

2、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空气倒灌。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

3、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4、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5、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严禁敲击、碰撞瓶体或瓶体附件,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6、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

7、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8、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9、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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