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房屋征收 >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黄桷坪五龙庙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住宅部分)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3-11-24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各拟被征收人:

经区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黄桷坪五龙庙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住宅部分)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2〕26号)第十七条和《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九龙坡府发〔2022〕14号)第十五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九渡口尖山堡28-35#(九区字第021921号)、九渡口尖山堡36-42#(九区字第021920号)、九渡口尖山堡43-49#(九区字第021917号)、九渡口尖山堡50-57#(九区字第021937号)、九渡口尖山堡52-56#(九区字第021919号)、九渡口尖山堡59-65#(九区字第021918号)。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3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17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文璐,联系电话:68630339)

特此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