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委起草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771680546@qq.com。
2.邮递信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4楼,联系人:龙老师,电话:68036856。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