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农村危房改造 > 工作落实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程序

日期:2025-01-22

农村危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2. 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3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程序.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政务公开
可视化系统

营商环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