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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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20231231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准确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工作本身,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效,我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和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的维护管理,定期发送工作信息、法治宣传、基层服务等信息。

(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公开内容,定期在政府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08条。其中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结合内设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财政预决算等法定规定主动公开信息2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焦点图片类和动态类信息及基层政务公开等共481条。

(二)认真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

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认真梳理和核查有关材料,及时做好回复和解释工作。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5件,8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培训,充分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及业务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要求;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工作严密、安全有效。

(四)积极稳妥推进平台建设

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网页等方式开展,有专人具体负责统计信息资料的定期传送,并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众上网查阅。

(五)加强信息质量内控监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实行单位信息发布申请制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因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故规范性文件数据与往期年报数据不一致。特此说明。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23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2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21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1

24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没有形成体系工作;二是信息公开范围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模式不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切实提升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围绕重点工作,立体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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