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华福公租房小区A区3栋29-4、29-5结构加固及室内修复工程招标文件
民安华福公租房小区A区3栋29-4、29-5结构加固及室内修复工程
招
标
文
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1.综合情况说明 根据市公租局《关于实施民安华福受灾房屋维修的通知》(渝公租房〔2019〕46号)文件要求及区住建委指示,须立即组织实施A区3栋29-4、29-5房屋结构加固及室内修复。 2.招标范围:按照加固设计施工图对A3-29-4房屋(受损楼板、粱柱)加固、室内恢复、火灾受损屋面恢复及A3-29-5室内修复。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5. 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条件请各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实际了解现场工作环境,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获批准。 |
2 |
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经营范围须含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将进行审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有效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全、不实或已失效,评标小组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
3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17:0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4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5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工程限价及资金来源
(1)民安华福公租房小区A区3栋29-4、29-5结构加固及室内修复工程,限价135157.35元;
(2)资金来源:市公租局公租房维修基金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订立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附件
所有按第(五)条要求,并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出的补充通知、答疑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在2020年5月2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按第(六)条规定答复。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2020年5月2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补充通知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可以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应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加盖招标人印章,并经我中心发出,否则补充文件一律无效。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中。
3、本工程全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限价。评标阶段,评标专家发现清单子项超综合单价限价,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和措施费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35157.35元。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限价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项目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金、预留金、其他项目费等所有费用。
4、 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3037.4元 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9952.81元,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6、另外以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出渣至渣场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安全防护费、成品和半成品保护费、所有材料运输费及二次转运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中标后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
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人工价格不作调整。
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总价:-10% 至 3%
四、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小组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和成交资格。)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商务标书
(1)商务标书目录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于标书):
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且经营范围须含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九)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对投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但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2、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序编目编码,以正本、副本分别装订,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且加盖单位法人章,使用投标文件袋密封。
3、全套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投标截止时间
1、按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 标
(十一)开标会
开标会议在区住建委监督部门监督下,由区住保中心采购小组组织召开。
七、评标、定标
(十二)评标组织
1、在区住建委监督部门监督下,由区住保中心采购小组负责。
2、成立评标小组: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区住建委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由三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本项目评标专家组。
(十三)定标办法
3、评标:评标小组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评审办法如下:
评标小组根据完全满足招标的技术、质量、施工、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者;若出现评审价格相同的情况,则优惠承诺更优者成为本次招标的中标者。
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四)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密封、未按规定密封、有明显拆封现象;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
3、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5、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必须经评标专家组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并经我委采购评标小组核准。
(十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专家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及招标文件(十一)第4款和有关规定的,也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八、 合同订立
(十六)办理《中标通知书》
定标后,招标人于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七)订立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成交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八)合同书写
本合同书的书写应由同一人来完成,不得前后由不同人笔迹、不同颜色的笔来书写。如非打印稿件,一律使用钢笔、签字笔书写,须字迹清楚。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红色及其他易褪变扩散的墨水。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成交人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施工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一、施工的范围和内容
对A3-29-4房屋(受损楼板、粱柱)加固、室内恢复、火灾受损屋面恢复及A3-29-5房屋室内恢复。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的保修期维护。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执行通用条款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
三、工程款支付
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支付审定金额工程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待两年质保到期后,退还施工单位质保金(不计息)。
四、工期控制
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工程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竣工。
五、质量控制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验收达到重庆市优质工程标准。
六、造价控制
应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有关工程变更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增减、材料品种确定或代换,必须事先要求施工方编制造价变更的具体预算,经招标方相关部门确认后,再由监理单位签署监理意见。
七、有关规定
1.成交人不得将工程业务转包或分包。
八、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有格式要求的必须按格式制作,没有要求的自行制作。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投标人(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二)投标函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
(一)根据已获取的 工程招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对贵中心 (工程名称)报价如下:工程费用为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二)质量控制达到 。
(三)工期控制在 日历天内。
(四)我单位将严格按施工人员执业守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方制定的工程规划、大纲及细则进行施工,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均为约束我们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法人印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
评选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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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报价总价(小写)元 |
施工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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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价(大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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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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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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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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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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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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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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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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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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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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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
(电话、传真、邮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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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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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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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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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联系人 |
联络方式 |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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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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