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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5 |
337001重庆市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8日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安置就业科、拥军优抚科、思想权益维护科四个科室,下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军休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中区军休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服务管理科三个科室和五个基层管理服务站。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839.12万元,支出总计4839.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36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较上年增加支出848.64万元,退役安置收支较上年增加385.8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3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36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收入增加848.64万元,退役安置收入较上年增加38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9.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83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36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增加848.64万元,退役安置支出较上年增加38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12万元,占7.15%;项目支出4493.00万元,占92.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39.1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2.36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增加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848.64万元,退役安置收支较上年增加385.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36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增加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848.64万元,退役安置收入较上年增加385.82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84.93万元,下降72.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军队离退休人员退役安置支出及优抚对象补助等上级补助经费11887.71万元已调剂至下属单位区军休中心以及各镇街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36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增加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848.64万元,退役安置收入较上年增加38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84.93万元,下降72.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军队离退休人员退役安置支出及优抚对象补助等上级补助经费11887.71万元已调剂至下属单位区军休中心以及各镇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87.57万元,占98.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62.91万元,下降72.2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军队离退休人员退役安置支出及优抚对象补助等上级补助经费11887.71万元已调剂至下属单位区军休中心以及各镇街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9.97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96万元,下降88.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6.65万元已调剂至镇街支出,优抚对象疗养费较上年支出减少9万元等。
(3)住房保障支出11.58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6万元,下降53.00%,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当年纳入清算,服务对象集中办理住房补贴补发集中在2022年,两项开支较上年支出减少了共计2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9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落实政府关于节省开支的相关要求,较上年减少了2.8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7.8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调减了1.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9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了0.4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因当年维修保养费较上年增加了0.4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支出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保养、保险费、洗车费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4.8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减了1.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当年维修保养费较上年增加了0.46万元。
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办公厅、上海、成都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来我区考察、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增长37.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次增加,人数较上年增加100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8.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44.68%,主要原因是落实节约开支等相关要求,减少了不必要的办会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50.17%,主要原因是疫情之后,补充开展了上年度未开展的培训,导致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落实节约开支相关要求,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了2.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玥 联系电话:023-8823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