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和资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审核。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统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涉法相关事务。
(三)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贯彻执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四)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三医联动”改革。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