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和资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审核。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内部审计工作。
(三)医疗保障管理科。执行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三医联动”改革。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待遇保障科。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全区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