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MB1646823M/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医保发﹝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惠民利民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8 |
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接续采购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接续采购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接续采购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接续采购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