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MB1646823M/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医保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惠民利民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政策
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结果执行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市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加强内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要按进度完成采购任务;要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通过平台进行采购交易,按采购合同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参保群众更多、更好、更便捷的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要开展本单位政策培训,确保广大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认真分析和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