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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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2023年,九龙坡区医保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重庆市九龙坡医疗保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4楼;邮编:400039;电话:023-686013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九龙坡医保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九龙坡区医保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医保经办与政务服务的契合点,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年依托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2023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无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规范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认真部署,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科室、责任三到位。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发布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度的规范性及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结合普及医保政策及医保相关信息工作需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政策网站专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全方位普及政策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栏中下设政策解读、领导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政策文件、机关简介、规范性文件子目录,分门别类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并严格按照审查程序,确保审阅无误后公布信息,定期自查并整改,提高工作动态的更新频率,并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规范化。严格信息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2023年,医保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机制,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明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把握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在医保待遇、基金监管、医疗救助、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确保医保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医保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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