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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不用愁    医保解烦忧

日期:2021-06-20

为进一步保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扩大受益范围,优化管理服务,提升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推进两病人群全覆盖除已获得我市原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或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的城乡居民参保人以外,另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发现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的城乡居民参保人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力争“两病”患者应纳尽纳,不落一人。

优化“两病”就医流程。简化认定程序,参保人符合“两病”诊断标准即可纳入保障范围,无需再到特病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取消“两病”凭证,患者凭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即可就医;延长处方时限,复诊患者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12周的用药量,减少患者跑腿次数。

提升“两病”保障水平。“两病”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按项目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的患者,使用带量采购药品报销比例提高到100%;实行“双通道”供药,“两病”患者可在我区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和联通“两病”管理平台的定点药店购药。

强化“两病”用药监管。利用大数据加强事中、事后审核,严禁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杜绝超范围用药等不规范诊疗行为,严厉打击贩卖“两病”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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