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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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狠抓“四重保障”,做好重特大疾病救助

日期:2022-09-08

一是抓基本医疗保障。将患重特大疾病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纳入临时医疗救助范围,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财政补贴,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率,对医疗救助对象在区级医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降低50%。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将重大疾病、罕见病治疗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294种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治疗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预计为群众节约医疗费用345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二是抓大病保险保障。对于参加职工医保的重特大疾病患者,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后,自动转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达100%;对于参加居民医保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层上,实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同时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截至目前,大病保险报销金额达2400万元,着力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三是抓医疗救助保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同时将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临时医疗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医疗救助4.11万人次,救助金额1522.4万元,着力解决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是抓扶贫济困托底保障。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保障基础之上,设立扶贫济困医疗救助基金。对于救助对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再给予扶贫救困救助。截至目前,已支付扶贫济困金额24.32万元,有力促进医保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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