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结合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工作内容
医疗保障相关业务辅助管理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踏实细心,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不予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执行管制、缓刑期间的人员;
4.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人员;
5.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4楼421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人简历1份。报名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会议室。
八、公示
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并确定体检人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体检、政审
(一)体检。由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进行体检。
(二)政审。由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及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政审时可以进行家访。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录用人员自动纳入备选人员,如出现相同岗位人员半年内离职,可从备选人员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参照同岗位补贴标准发放相应补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