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华岩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3671C/2022-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华岩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治防御应急预案

1  总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华岩镇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九龙坡区华岩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华岩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2 水系分布

华岩镇所处跳蹬河流域,贯穿4个行政村(居)。华岩镇跳蹬河华岩段全长5.6公里,北起华岩镇田坝社区,南到大渡口区跳蹬镇。2016-2018年重庆轨道项目二公司对跳蹬河轻轨保养场段进行了河堤改道和治理,设计河床宽度为25米,设计防洪标准(重现期)为100年;2018-2019年渝隆集团桃花溪市政公司对跳蹬河田坝村社区-联合社区段-轻轨保养场段、石龙社区-大渡口交界段部分河道进行了河堤改造和治理,设计河床宽度8-10米,设计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年。通过治理后,现行洪能力较强。

镇域内有跳蹬河支流5条,主要分部于西站村、石堰村、田坝村社区和中南村社区辖区内,总长约15公里。支流河道大部分处于自然形成状态,淤积严重。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河道违章建筑占用严重。

全镇有蓄水水利工程5座(均为山坪塘)。总蓄水能力达14.87万立方米。

流域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年平均气温18.7℃,多年平均降水量1088.8毫米。暴雨主要集中在七、八月份,由于降雨分布不均,洪水发生季节与暴雨相适应,故洪水陡涨、陡落,过程呈尖瘦形,具有山溪洪水特点。

2.1.3 地形地质

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6.55度,北纬29.56度,地处狭长区域,北接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南接大渡口区跳蹬镇,东接大渡口区八桥镇,西接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华福大道横贯其中。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行政区划

全镇幅员面积25.5平方公里,镇辖3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现有常住人口16.84万人。

2.2.2 经济社会情况

全镇耕地面积2100亩,2019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33.9亿元。

2.3 灾害损失

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

2.3.1灾害损失

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镇区域内山洪灾害类型主要是山洪、滑坡,山洪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跳蹬河支流河道,易发区主要集中在西站村7社和8社、石堰村3社、朝阳村4(9)社辜家岩山坪塘。

 2、山洪灾害成因

山洪灾害发生的成因和特点:一是暴雨集中;二是支流河道涵洞、暗管淤泥堵塞;三是防洪沟损坏、堵塞不畅;四是山坪塘汛期蓄水过多,溢洪口堵塞等。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镇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村(居)成立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预案、预警、搬迁避让以及政策法规等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行洪,如:一是部分企业和村民违章在河道上修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河道;二是公租房民安华福小区、二纵线工程建在枯家岩山坪塘下方(蓄水7.9万立方米),占用泄洪通道,虽然现二纵线工程设计预留了排水口(拟将枯家岩山坪塘下排水引进二纵线排水系统),但目前任未完工,造成公租房民安华福小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三是村(居)防汛抗旱工作无专业、专职人员,技术力量匮乏。

2.4.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镇域内滑坡地段有西站村7社、8社罗家湾,目前已有专人观察,险情及时报告镇相关部门。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镇域内各村(居)山洪灾害危险地点和危及人数,详见附表。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镇内各行政村(居)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作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报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政府、区防汛办备案。

4.2 分工与职责

4.2.1 分工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2、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成员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组长李元负责监测辖区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的位移等信息。副组长曾倩负责监测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等信息。

信息组:成员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组长李元,副组长曾倩负责对区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成员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城管大队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何小伟,副组长谢晓燕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由党政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包丽平,副组长黄光波,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由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张灵,副组长王人杰,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人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防汛抗旱应急分队组成,组长蹇跃辉,副组长张世明,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有序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长蹇跃辉,负责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镇防汛抗旱办公室作为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倩担任,办公室电话:81391523。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镇域内已建云峰(原云峰村)、石龙社区自动雨量监测点2个,中梁(原中梁村)、西站村、石堰村、朝阳村、幸福社区简易雨量监测点5个。

5.1.2 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1.3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

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列表描述各小流域、各村的警戒水位(准备转移)和危险水位(立即转移)。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5.3.3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 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6.1.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社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1.2 抢险救灾准备

积极配合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该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镇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镇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镇(村)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岩府〔2020〕29号关于印发《华岩镇山洪灾害防治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