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671C/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华岩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7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应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以下简称“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建立健全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机制,提高华岩镇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施救。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岩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5 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衔接,该体系主要由本应急预案,镇级各部门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华岩镇人民政府设立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统筹协调全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主任):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其他分管领导
成员: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镇财政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镇城管大队、华岩派出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司法所、镇武装部、镇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等单位负责人。
镇安委会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并推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组织开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统筹协调全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2.1.2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成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镇安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综合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全镇安全生产日常事;完成镇安委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2.1.3专项安全办公室
镇安委会下设8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牵头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各专项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各专项安全办公室提出,报镇安委会确定。
(1)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4)文化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镇文化服务中心,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5)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6)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兼任主任。
(7)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大队,由城管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8)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除以上专项安全办公室外,如发生其他突发事故灾难,由镇行业分管部门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相关突事故灾难的指挥和处置等工作。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职责表
序号 |
部门 |
应急职责 |
1 |
镇应急管理 办公室 |
1.负责牵头编制华岩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承担镇安委会具体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故灾难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应急演练; 8.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2 |
镇党政办公室 |
1.组织实施防灾减灾群众宣传报道。组织镇内外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4.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3 |
镇党建工作 办公室 |
1.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宗教团体或组织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和培训; |
4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1.配合区教委组织全镇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教育培训; 3.配合区教委组织灾区学校师生的紧急转移安置和负责组织恢复灾区的正常教学秩序,配合做好损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因灾致贫的学生; |
5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1.负责牵头编制华岩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交通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1.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6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1.组织全镇农业系统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6.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7 |
镇经济发展 办公室 |
1.牵头组织编制华岩镇燃气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8 |
镇文化服务中心 |
1.负责旅行社安全监督检查及应急管理,负责旅游单位(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安全监督管理; 2.结合文化、旅游系统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组织文化、旅游系统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9 |
镇城管大队 |
1.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参与其他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0 |
镇平安建设 办公室 |
1.联合华岩派出所开展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1 |
镇财政办公室 |
1.落实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资金预算安排、审核和拨付,监督资金的使用; 3.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2 |
镇司法所 |
1.指导全镇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规范性文件制定,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指导和争议的解释、协调、处理工作; 2.指导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赔偿案 件; 3.负责为灾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参与协调灾区涉法、涉稳事件处置工作; 5.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3 |
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
1.依托网格化信息系统,开展对安全生科及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信息筛查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工作建议意见,承担信息收集、排查、调度、上报等工作; 2.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4 |
镇纪委办公室 |
1.参加事故灾难调查,对事故灾难涉及监察对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工作,依法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对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 |
15 |
镇总工会 |
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6 |
华岩派出所 |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2.负责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开辟 救灾车辆绿色通道以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
17 |
华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1.配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18 |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
1.组织展开本行政村域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发动辖区群众参与应急救援; |
19 |
其他有关 部门 |
1.均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预防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完善和强化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和及时更新本部门、本地区风险档案,掌握风险数量、分布、地理位置、危险危害种类、级别、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加强突发事故灾难风险管理,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识别登记、分析评估、控制消除等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1.2监测信息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分析评估发生在本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风险,要加强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分析预研监测结果,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监测到生产事故征兆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将监测信息通报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交通事故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组织指导辖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监测机制,收集突发恶劣天气、人员集中出行等信息,对收集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发现交通事故征兆时,及时通知有关道路交通运营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将监测信息报告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突发环境事件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环境安全日常检查巡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时,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信息通报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预警分级
根据致灾因素和险情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突发事故灾难等级划分详见附则7.1。
3.2.2预警信息发布
镇有关部门监测到事故灾难发生征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职能部门,由上级部门按规定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1)发布权限。蓝色(Ⅳ级)、黄色(Ⅲ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统一发布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发布;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发布。同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行业分管部门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各类渠道发布到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手机报、电子屏幕、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
3.3 预警预防行动
3.3.1预警信息发布后,镇相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视情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研判。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科学、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视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路段。
(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部署舆情监测,做好舆情收集报告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备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3.2预警信息发布后,镇行业分管部门、有关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必要时上报上级部门,建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发布。当确定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灾难或者危险已经解除时,根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的终止预警通报,镇行业分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3.4 预警支持系统
3.4.1强化各级各类值班值勤,及时接收突发事件信息,形成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实施处置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3.4.2语音沟通。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建立行业领域各单位通讯录,确保应急状态下的语音沟通。
3.4.3图像及文本信息沟通。利用互联网网络,实现所有图像及文本信息沟通。
3.4.4事故现场信息的传输。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将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图像资料等信息发送到应急指挥部,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先期处置
按照突发事故灾难发生地和生产经营单位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不管突发事故灾难发生的大小,突发事故灾难发生所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都有先期处置的义务,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控制事态、减少损失、维护社会治安,并按规定迅速上报。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应急职责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突发事故灾难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4.1.2响应分级
针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应的将突发事故灾难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
(1)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故灾难,无人员伤亡或无社会影响,或由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急力量能够有效控制时,镇行业分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险情,根据突发事故灾难性质及危害程度立即报告镇安委会,镇安委会副主任赶赴现场指挥或指派镇行业分管部门分管领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镇政府报告,同时镇政府向区政府报告。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故灾难,超出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对能力时,镇行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险情,立即报告镇安委会。镇安委会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镇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或授权委托人)任现场指挥长,组织研判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区政府报告。
(3)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灾难时,由镇安委会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担任现场指挥长同时上报区政府和区行业主管部门。待上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后,移交指挥权,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4.1.3扩大应急
当突发事故灾难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进行处置。
一般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需调动更多应急资源时,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向镇政府报告,以形成应急处置的更大合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般突发事故灾难发展到(较大突发事故灾难及以上)镇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镇政府向区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信息报送
(1)报送程序。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同时立即上报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后,立即核查相关险情,按照相关预案规定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镇政府值班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镇级各部门接到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时向区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2)报送时限。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坚持“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的原则,第一时间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简要信息,随后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处置效果等,并根据事件进程依照有关规范不间断地做好后续信息报送工作,初次详细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4)各部门值班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录8.3。
4.2.2信息分析与共享
(1)镇安委会收集、研判各类灾害信息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若事故灾难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相邻镇,对相邻镇的公众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相邻镇政府,实现信息共享。
(2)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外事机构报告。
4.3 指挥和协调
4.3.1指挥协调原则
镇安委会统一领导全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以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配合。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可根据情况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民众疏散,研究决定救援方案和紧急处置方案,迅速实施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做好救援人员的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的连锁反应。
4.3.2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或授权委托人)
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或行业部门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故灾难种类由指挥长确定参与单位,一般情况下包括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纪委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镇财政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武装部、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镇物业管理服务中、镇总工会、镇城管大队、镇司法所、华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岩派出所和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
4.3.3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分工
由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布置、调整工作组。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舆论引导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具体承担突发事故灾难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负责命令指示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抢险救援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或行业分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警戒疏导组。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牵头,华岩派出所、镇城管大队等部门参与,负责疏散安置群众,设立警戒区域,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护组。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华岩镇卫生院、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参与,为受伤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舆论引导组。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好媒体记者接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调运各类救灾物资,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同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社保所、镇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4 应急处置措施
4.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当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应急处置,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部门派出救援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联合华岩派出所、华岩镇卫生院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遇险人员和救治受伤人员的工作。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信息以及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
(3)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风险研判的结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由警戒疏散组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4)抢险救援组安排人员或队伍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趋势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5)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按照相关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的方案,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7)善后工作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环境影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按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4.2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华岩派出所联合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相关成员单位、部门派出救援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联合华岩派出所、华岩镇卫生院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遇险人员和救治受伤人员的工作。
(2)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初判事故发生的原因,再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
(3)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风险研判的结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由警戒疏散组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4)抢险救援组安排人员和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道路清障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5)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方案,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7)善后工作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有关单位重建修复损毁的道路交通设施,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8)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按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的交通事故参照上级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4.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会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应急处置,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相关成员单位、部门派出救援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故现场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启动《华岩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联合华岩派出所、华岩镇卫生院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遇险人员和救治受伤人员的工作。
(2)现场指挥部组织对事发单位现场展开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抢险救援组安排人员或队伍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后勤保障组应密切关注受影响辖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4)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风险研判的结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由警戒疏散组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的方案,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7)善后工作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环境影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按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5 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及专家组在事态监测与评估的前提下,制定出抢险施救及应急人员安全预防措施,明确抢险施救、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实施现场安全监测,统一指挥、科学组织、科学施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急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二次事故发生。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强度、爆发速度、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人群疏散由警戒疏散组负责具体实施(必要时,向上级申请支援)。
(2)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在处置和疏散群众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印发危害情况、自我防护和逃生方法等宣传品,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掌握逃生方法。
(3)对在危险区域内没有及时撤离的群众,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要立即提供必要的防护药品或防护器材,事发地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群众的组织和稳定工作,宣传防护知识和方法,有组织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撤离。
(4)为妥善照顾已疏散人群,善后工作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已疏散人群提供安全的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充足的衣物、食品和帐篷等必须的生活物资,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4.6 社会动员
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可以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需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或者要求提供有关服务。
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设施等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予以补偿,造成损毁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予以赔偿。
4.7 新闻报道
4.7.1发生一般突发事故灾难,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7.2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灾难,由上级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7.3新闻发布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
(2)事故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3)事故的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4.7.4舆论引导
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真实、客观、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杜绝因谣言、夸大信息等造成的公众心理恐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递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8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1)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事故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被消除;
(3)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
(4)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5)指挥部认定事故现场再无继续处置必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善后处置工作组在镇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要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2由善后工作组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5.1.3做好事故现场和灾民安置场所消毒和疫情的监控工作。
5.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而受伤害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5.1.5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对事故灾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订事故灾难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规划,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尽快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5.1.6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按照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程序实施。
5.2 社会救助
5.2.1政府救助。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时组织调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5.2.2慈善捐助。华岩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助物资的接收、登记和储备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2.3司法救助。镇司法所要为事故灾难中因灾致贫的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利。
5.2.4心理救助。充分发挥邻里社区、基层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作用,针对突发事故灾难给群众造成的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脆弱心理特征,开展心理咨询。
5.3 保险
镇安委会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尽早介入,督促其及时按约理赔。
5.4 调查和总结
5.4.1镇行业分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5.4.2镇安委会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依托手机通信网络保障应急信息交流和指挥的快速、顺畅、准确,紧急情况下采用对讲机保障,必要时征用个人和相关单位通信设施保障。现场信息获取主要依靠人工巡查,部分可采用场所视频监控,保障指挥信息有效更新。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2.1镇行业分管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采购、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针对铲车、挖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缺乏的现状,积极与辖区及周边权属企业建立协作支援机制,必要时相关大型设备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6.2.2经现场挥部同意并报镇政府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处置工作组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可紧急征用或调用其他部门和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装备和器材工具参与应急处置。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6.3 应急队伍保障
(1)华岩镇综合应急队伍。由华岩镇20名机关干部组成,开展事故灾害救援先期处置,承担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2)华岩镇民兵应急队伍。由基干民兵30人组成,开展事故灾害救援先期处置,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区应急救援队、专职应急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华岩镇专职应急队伍。由10名专职队员组成,对辖区事故、灾难进行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服从区各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会同区应急救援队参与全区抢险救灾。
(4)社会应急力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人员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事故灾难发生后,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华岩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协调运输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道路受损时,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华岩镇卫生院等医疗单位负责先期急救工作,需要时将伤员转送各级医院进行后续救治;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配合专业医疗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根据事故灾难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
6.6 治安保障
6.6.1根据不同的灾情,华岩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灾区治安保障工作;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基层组织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6.2事故灾难发生后,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华岩派出所、镇城管大队和相关部门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
6.6.3加强治安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
6.6.4事故灾难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禁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 物资保障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救灾物资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灾物资的调用,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6.8 经费保障
6.8.1镇财政办公室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按救灾、防汛抗旱、以工代赈、危滑治理、扶贫救灾、农业生产救灾、财政预备费救灾等渠道保障应急救灾资金,并通过国家补助、保险补偿、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
6.8.2救灾资金和物资应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
6.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规划,建立与学校、公园、广场、等相应管理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提供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临时安置场所。
6.10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上级安全应急专家数据库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咨询系统。应急状态时,及时联系寻求技术支持和保障。
6.11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1.1宣传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灾难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6.11.2培训
(1)干部应急培训。
将有关突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干部培训内容。
(2)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救援能力和安全防护技能。
6.11.3演习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突发事故灾难演练,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镇相关突发事故灾难专项预案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应的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对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应急演习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提高群众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7 附则
7.1 分级分类
(1)一般事故灾难(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2)较大事故灾难(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3)重大事故灾难(Ⅱ):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4)特别重大事故灾难(Ⅰ):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以上叙述,“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上”包括本数。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镇各行业分管部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相关程序颁布实施,并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7.2.2本预案经镇党政办公室公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颁布实施,并报区应急局备案。
7.2.3结合华岩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和重大活动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更新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在各参与部门的参与下进行,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事故灾难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奖励。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安委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编制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本预案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镇党政办公室公会审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 附录
8.1 突发事故灾难风险趋势分析
华岩镇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东部华岩新城核心区,东连大渡口区新城区,南接大渡口区跳蹬镇,西临白市驿镇,北靠中梁山街道,幅员面积2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8万人,辖区内3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居委会。镇辖区内小微企业多,九小场所多,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一部分企业建设时未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涉及危化品、建筑、金属加工、木质加工、仓储等多个行业领域,个别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以及老旧社区消防基础薄弱,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8.1.1道路交通
(1)安全现状及发展趋势
华岩镇内交通便利,距离重庆西站10.9公里、重庆江北国际机场38.6公里,渝贵铁路、渝昆高铁、轻轨5号线、华岩隧道、华福大道、快速路二纵线纵横交错,形成“三横三纵”立体交通体系,成为主城承东启西、沟通周边的城际纽带。共有国道、省道及县道17km,乡村道路20.53km。
受经济发展速度和辖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影响和限制,仍有大部分道路等级普遍较低,混合式交通现象突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交通参与要素在同一平面上混行,相互干扰大,交通冲突点多,交通违法突出,加之警力严重不足和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辖区道路的失控面大。同时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口的增加及道路、机动车辆 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日趋繁忙,交通需求与供绐、道路服务水平之间矛盾日益突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绝对数呈每年上升趋势,交通事故的总量越来越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交通流叠加的风险。自驾游、乡村游集中出行,学校包车、 旅游包车高频运行,景区、西部山区周边道路车流较大, 故风险相对集中。
季节天气的风险。雨、雾、冰、雪等季节性因素对道路交通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私家车高频出行的风险。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持续增加,私家车出行量激增,事故风险进一步放大,“不熟练的驾驶员、不熟悉的车、不熟悉的路”成为私家车事故的最大风险。
8.1.2突发环境事件
(1)现状及发展趋势
镇辖区范围内有一定环境风险企业7家,镇环保工作人员加强对这些危险化学品使用及贮存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防止因各种状况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2)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①个别企业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应付环保部门检查的心态仍然存在。
②火灾、交通事故等引发次生环境污染处置难度较大。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获得事故信息相对滞后,泄漏物料、消防废水等已进入外环境后,环保部门才知悉事故,加大了污染物的收集、拦截等处置难度。
③少数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虽建设了应急围堰,事故应急池等风险设施,但在日常工作中因懈于管理,设施维护不到位,应急围堰年久失修、应急池杂草丛生等现象普遍存在。
8.1.3生产安全事故现状和发展趋势
2019年、2020年、2021年,全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1人、4人、2人(不含道路运输事故)。
华岩镇辖区现有生产型企业820家,在库规上工业企业16家,限上商贸企业12家,限上住宿餐饮企业1家。全镇现有9个在建工程,在建房地产面积84.9万平方米。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仍出于高发态势;全镇共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2家,有加油加气站6座。危化品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欠缺等因素可能引发危化品泄漏,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此类事故影响的范围大,后果严重。
(1)现状及发展趋势
华岩镇辖区分布既有九龙园区B2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也有九龙园区B3区壹本科工城楼宇工业,还有幸福工业园、石堰工业园、西站棉花岗工业园等乡镇企业,各类企业数量繁多,涉及危化品、建筑、金属加工、木质加工、仓储等多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①个别作坊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存在重视安全,但不知道如何抓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日周月”等基本制度落实还有差距。
②涉尘、涉爆以及危化品企业可能因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等因素,引发危化品泄漏,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
8.2 相关应急预案目录
表8-1 相关应急预案目录
序号 |
应急预案名称 |
管理部门 |
1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2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3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
4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5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8.3 相关机构通讯录
表8-2 华岩镇相关机构通讯录
序号 |
部门(单位) |
姓名 |
职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1 |
镇党政办公室 |
唐文彬 |
主任 |
81391500 |
15178873323 |
2 |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
王人杰 |
主任 |
81391559 |
18623555836 |
3 |
镇纪委办公室 |
陶 歆 |
纪委副书记 |
81391569 |
13983050405 |
4 |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
陈 杰 |
负责人 |
81391517 |
17623827907 |
5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黄光波 |
负责人 |
81391509 |
13042356698 |
6 |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
包丽平 |
负责人 |
81391521 |
15923362578 |
7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文义方 |
负责人 |
81391506 |
13983836010 |
8 |
镇财政办公室 |
丁春莉 |
负责人 |
81391602 |
13110230606 |
9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谢晓燕 |
负责人 |
81391592 |
18166318993 |
10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卓应超越 |
负责人 |
81391523 |
17783142929 |
11 |
镇文化服务中心 |
曾 倩 |
负责人 |
81391537 |
15696161124 |
12 |
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张 翠 |
所长 |
81391552 |
19908321997 |
13 |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王世琳 |
副大队长 |
81391581 |
13629765866 |
14 |
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
朱华利 |
主任 |
81391591 |
18883176168 |
15 |
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胡 凌 |
主任 |
81391607 |
17823621455 |
16 |
镇武装部 |
张世明 |
副部长 |
81391531 |
13996101028 |
17 |
镇总工会 |
胡 凌 |
副主席 |
81391509 |
17823621455 |
18 |
镇司法所 |
刘 兵 |
联系人 |
81391598 |
18375906816 |
19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
蹇跃辉 |
队长 |
81391527 |
19908321998 |
20 |
华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韦 雷 |
所长 |
68159566 |
13452319945 |
21 |
华岩派出所 |
邓 东 |
所长 |
- |
13508346907 |
22 |
交巡警中梁山大队 |
邹锦岗 |
大队长 |
65807551 |
18623388333 |
表8-3 华岩镇村、社区、矿区社保站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1 |
石堰村 |
杨德敏 |
书记、主任 |
65256035 |
13808322157 |
2 |
西站村 |
伍生明 |
书记、主任 |
- |
13983254903 |
3 |
朝阳村 |
梁晓琼 |
书记、主任 |
- |
15111800292 |
4 |
华福雅苑社区 |
杨忠靖 |
书记、主任 |
65092198 |
13752838090 |
5 |
中南村社区 |
廖荣云 |
书记、主任 |
68170116 |
18996413415 |
6 |
田坝村社区 |
李泽军 |
书记、主任 |
65269213 |
13883143938 |
7 |
幸福社区 |
曹长建 |
书记、主任 |
65263173 |
18908398999 |
8 |
民安华福社区 |
杨娅玲 |
书记、书记 |
68037499 |
18696655310 |
9 |
西铁村社区 |
罗 萍 |
书记、主任 |
65278665 |
15922633543 |
10 |
石龙社区 |
李 彬 |
书记、主任 |
68184600 |
13101302237 |
11 |
华岩新城社区 |
胡小玲 |
书记、主任 |
68682383 |
15223144887 |
12 |
联合社区 |
郑 霞 |
书记、主任 |
68603699 |
13883810460 |
13 |
矿区社保站 |
喻传彬 |
书记 |
65257811 |
15310939981 |
表8-4 华岩镇重点企业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 |
65266257 |
2 |
重庆天得力工业有限公司 |
89803939 |
3 |
重庆怡园食品有限公司 |
65260618 |
4 |
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 |
65253678 |
5 |
重庆华洋单向器制造有限公司 |
65531916 |
6 |
椿中岛机械(重庆)有限公司 |
86516009 |
7 |
重庆坤宁物流有限公司 |
86516211 |
8 |
重庆三五世全食品有限公司 |
86513535 |
9 |
重庆华超金属有限公司 |
86972966 |
10 |
重庆建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88108998 |
11 |
重庆渝辉机械有限公司 |
88362803 |
12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8460701 |
13 |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 |
68528907 |
14 |
重庆黄朝物资有限公司 |
65258907 |
15 |
重庆西部机电有限公司 |
68430709 |
16 |
重庆翔燕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67175585 |
17 |
重庆龙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86189871 |
18 |
重庆市朗豪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65227888 |
8.4 专家通讯录
表8-5 专家通讯录
序号 |
姓名 |
职级 |
专家类别 |
所属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应礼和 |
高级 工程师 |
危化生产、油库、气体充装、加油站 |
重庆市化工设计院 |
13608318025 |
|
2 |
朱 进 |
高级 工程师 |
化工、应急处置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13896139262 |
|
3 |
石云亮 |
高级 工程师 |
非煤矿山、机电、职业卫生、煤矿 |
重庆一三六地质 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13708336920 |
|
4 |
乐建明 |
高级工程师 |
化工、工贸、应急处置 |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
13883287348 |
|
5 |
李文生 |
正高级工程师 |
地质工程 |
重庆市地勘局 川东南地质大队 |
13608393079 |
|
6 |
彭 月 |
高级 工程师 |
森林防火 |
重庆市林科院 |
18108396846 |
|
7 |
代猛 |
重庆迦莱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电气、机械、危化品、有限空间 |
15823915612 |
|
8 |
蒋伟 |
重庆迦莱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机械 |
13983955233 |
|
9 |
黎世民 |
重庆迦莱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电气、机械 |
13896064125 |
|
10 |
张文学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危化品使用、储存 |
18623008643 |
|
11 |
张晓钟 |
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交通设施调查 |
15808018209 |
||
12 |
张晓波 |
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事故处理高级资格 |
交通事故勘察、调查 |
13908382286 |
8.5 应急救援队伍
表8-6 应急救援队伍
序号 |
队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总人数 |
1 |
华岩镇综合应急队 |
涂国飞 |
81391566/15802377531 |
20 |
2 |
华岩镇民兵应急队 |
张世明 |
81391531/13996101028 |
30 |
3 |
华岩镇专职应急队 |
杜喜明 |
81391593/19922869777 |
1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岩府〔2022〕92号关于修订《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