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671C/2024-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华岩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应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制和应对机制,提高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以下简称“华岩镇”)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施救。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华岩镇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5 事件等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
(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镇应急指挥机构、镇有关单位调度相关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超出华岩镇应对能力,需要区政府调度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统一指挥、联合处置的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超出华岩镇应对能力,需要上级政府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有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统一指挥、联合处置的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辖区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非常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超过华岩镇应对能力,需要上级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统一指挥、联合处置的事件。
1.6 应急预案体系
华岩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由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构成。其中华岩镇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等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的规定进行编制。
1.6.1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华岩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华岩镇突发事件的整体方案、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镇级相关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1.6.2华岩镇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华岩镇专项应急预案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类专项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是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单个或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各镇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编制,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见本预案附录8.2中表8-2相关内容。
1.6.3华岩镇部门应急预案
镇政府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为应对以个别或少数部门为主处置的某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行动计划和程序规范。
各类部门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见本预案附录8.2中表8-2相关内容
1.6.4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对所在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具体方案和行动指南,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编制,与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
1.6.5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编制的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直接依据。其应急预案由本单位负责编制,与华岩镇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华岩镇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关联。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 领导机构
华岩镇人民政府是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镇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镇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应急工作机构
2.2.1镇政府设立四个应急指挥机构:
(1)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即华岩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统筹协调全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华岩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即华岩镇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减灾委”),统筹协调全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3)华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4)华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全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2.2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机构职责: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2.3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机构组成、成员单位及应急职责,在华岩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类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
2.3 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及职责
2.3.1镇安委会、镇减灾委办公室均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镇安委会、镇减灾委日常工作。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2.3.2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2.3.3镇突发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镇突发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2.3.4镇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和报告
3.1.1自然灾害事件
镇减灾委办公室要逐步应用移动通信、电视、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镇减灾委办公室接到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信息后,应立即向区减灾委办公室上报,同时组织做好前期处置工作。
3.1.2事故灾难事件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镇行业分管部门要收集发生在本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风险信息,要加强对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道路交通运行情况、环境状况的监测管控,及时分析预研监测结果。监测到事故灾难征兆时,应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妥善处置,将监测信息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1.3公共卫生事件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全镇各级医疗机构应利用通信、电视、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主要包括:重点传染病、疾病和食品、药品等卫生事件监测。监测到卫生事件征兆时,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根据情况及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同时开展先期处置。
3.1.4社会安全事件
对华岩镇行政辖区内的公共活动场所、民族宗教聚居地区、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涉外单位、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区域,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应实施实时动态监控,并充分利用110报警、119火灾报警、122交通事故报警、120急救报警,实行联动报警。
3.2 预警级别和发布
3.2.1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1)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镇各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有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部门或单位在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或部门预案过程中,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预案中,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具体加以细化。
3.2.2 预警发布
预警级别首先由主要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有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照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中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预警建议。
(1)发布权限。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统一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信息和重新发布。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接到上级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各类渠道发布到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手机报、电子屏幕、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3.3 预警预防行动
3.3.1接到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镇行业分管部门、有关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视情况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研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视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突发事件范围和损害程度;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路段。
(3)应急准备。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部署舆情监测,做好舆情收集报告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备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2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镇行业分管部门、有关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必要时上报上级部门,建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发布。当确定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时,根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的终止预警通报,镇行业分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3.4 预警支持系统
3.4.1突发事件预警公告的发布可以使用广播、警报器和宣传车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有义务按照镇政府要求,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3.4.3镇政府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先期处置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地和生产经营单位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不管突发事件发生的大小,突发事件发生所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都有先期处置的义务,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控制事态、减少损失、维护社会治安,并按规定迅速上报。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应急职责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4.1.1响应分级
针对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对应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
(1)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无人员伤亡或无社会影响,或由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急力量能够有效控制时,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险情,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上报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并通知有关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镇应急指挥机构分管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赶赴现场指挥,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镇政府报告。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超出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对能力时,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险情,及时上报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并通知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或授权委托人)任现场指挥长,组织研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镇有关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区政府报告。
(3)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政府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担任现场指挥长,同时向区政府报告。待上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后,移交指挥权,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4.1.3扩大应急
当突发事件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进行处置。
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调动更多应急资源时,由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向镇政府报告,以形成应急处置的更大合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般突发事件发展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及以上)镇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镇政府向区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报送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镇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值班电话:81391501)或其他多种方式报警。
(2)事发单位、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向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和镇政府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突发事件详细信息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送。
(3)对于暂时无法判定等级的突发事件,应迅速核实,同时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上报,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4)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将突发事件情况按规定上报镇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并通知镇有关部门。
4.2.2信息内容
突发事件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单位概况,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初步原因、初判等级,突发事件简要经过、损失情况、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4.3 指挥和协调
华岩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和指挥。
应急状态时,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赶赴现场,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负责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交通管制、现场监控、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卫生防疫、损失评估、新闻发布等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救援指挥部不间断地向镇政府报告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4 紧急处置措施
4.4.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调派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
(8)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0)进入相关场所进行检查和封存物品;
(11)拆除、迁移妨碍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设施、设备或其他障碍物等;
(12)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镇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4.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应立即组织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3)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并按权限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4)按有关规定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5)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5 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及专家组应在事态监测与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抢险施救及应急人员安全预防措施,明确抢险施救、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实施现场安全监测,统一指挥、科学组织、科学施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急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二次事故发生。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1)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大小、强度、爆发速度、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
(2)在处置和疏散群众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印发危害情况、自我防护和逃生方法等宣传品,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掌握逃生方法。
(3)对在危险区域内没有及时撤离的群众要立即提供必要的防护药品或防护器材。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宣传防护知识和方法,有组织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撤离。
(4)妥善照顾已疏散人群,为已疏散人群提供安全的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充足的衣物、食品和帐篷等必须的生活物资,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4.6 社会动员
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紧急情况下可由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征用、调用周边一定范围内的车辆、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
4.7 新闻报道
4.7.1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镇党政办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或灾情报告,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发布有关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7.2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7.3新闻发布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类别;
(2)突发事件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3)突发事件的影响等;
(4)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4.7.4舆论引导
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真实、客观、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杜绝因谣言、夸大信息等造成的公众心理恐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递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8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1)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被消除;
(3)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
(4)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5)指挥部认定突发事件现场再无继续处置必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善后处置工作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牵头,镇行业分管部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要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2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清理、卫生防疫、环境监测、污染防治,防止发生二次环境污染事件。
5.1.3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同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和灾民安置场所消毒和疫情的监控工作。
5.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而受伤害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5.2 社会救助
5.2.1政府救助。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转移,安置到指定的安全场所,及时组织调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有关人员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5.2.2慈善捐助。镇政府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对社会捐助物资的接收、登记和储备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2.3司法救助。镇司法所要为突发事件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利。
5.2.4心理援助。充分发挥邻里社区、基层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作用,针对受灾群众心理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脆弱性,开展心理咨询和对死难者家属、无家可归人员的重点帮扶活动。
5.3 保险
突发事件发生后,华岩镇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尽早介入,督促其及时按约理赔。
5.4 调查和总结
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做好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针对较大及以上的突发事件,镇政府应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镇应急机构办公室要逐步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6.1.2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单位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镇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相应镇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
6.2 应急队伍保障
(1)华岩镇综合应急队伍。由华岩镇20名机关干部组成,开展突发事件救援先期处置,承担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2)华岩镇民兵应急队伍。由基干民兵30人组成,开展突发事件灾害救援先期处置,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区应急救援队、专职应急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华岩镇专职应急队伍。由10名专职队员组成,对辖区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服从区各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会同区应急救援队参与全区抢险救灾。
(4)社会应急力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人员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华岩镇人民政府应依托上级安全应急专家数据库的安全应急专家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机构,提升全镇的应急技术能力。
6.4 应急装备保障
镇行业分管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采购、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针对铲车、挖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缺乏的现状,积极与辖区及周边权属企业建立协作支援机制,必要时相关大型设备能迅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处置过程中可紧急征用或调用事发地周边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装备和器材工具参与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6.5 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运输管理、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必要时可请求邻近街镇或区相关部门提供救援。
道路受损时,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及时上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运输系统,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6 物资保障
镇政府应健全完善全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方案。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其它职能部门负责本预案赋予职责范围的救灾物资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灾物资的调用,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6.7 经费保障
镇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镇有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镇级预算。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于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临时预算,镇财政办公室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审核、拨付资金。
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镇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对救灾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告镇政府。
6.8 社会动员保障
镇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设施等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予以补偿,造成损毁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予以赔偿。
6.9 应急避难安置场所保障
镇政府应建立与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所等相对应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供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临时安置场所。
6.10 治安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华岩派出所、镇城管大队、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应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
加强治安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禁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11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1.1宣传
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镇行业分管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横幅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突发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6.11.2培训
镇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举办各类干部应急培训,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党政干部培训内容。
6.11.3演练与评估
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预案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对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7 附则
7.1 突发事件类型
根据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华岩镇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1)自然灾害。包括洪涝灾害,旱灾,大风冰雹、有害生物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浓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化、工商贸、建筑施工等企业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营、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宾馆、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食品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相互关联,或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镇行业分管部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相关程序颁布实施。
7.2.2本预案由镇政府组织制定和实施,编制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7.3 应急预案备案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预案经专家评审后,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以镇人民政府文件形式颁布实施,报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备案。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7.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录
8.1 华岩镇突发事件风险趋势分析
8.1.1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风险趋势分析
华岩镇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东部华岩新城核心区,东连大渡口区新城区,南接大渡口区跳蹬镇,西临白市驿镇,北靠中梁山街道,幅员面积2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8万人,辖区内3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居委会。镇辖区内小微企业多,九小场所多,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部分企业建设时未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涉及危化品、建筑、金属加工、木质加工、仓储等多个行业领域,个别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以及老旧社区消防基础薄弱,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8.1.1.1道路交通
(1)安全现状及发展趋势
华岩镇内交通便利,距离重庆西站10.9公里、重庆江北国际机场38.6公里,渝贵铁路、渝昆高铁、轻轨5号线、华岩隧道、华福大道、快速路二纵线纵横交错,形成“三横三纵”立体交通体系,成为主城承东启西、沟通周边的城际纽带。共有国道、省道及县道17km,乡村道路20.53km。
受经济发展速度和辖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影响和限制,仍有大部分道路等级普遍较低,混合式交通现象突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交通参与要素在同一平面上混行,相互干扰大,交通冲突点多,交通违法突出,加之警力严重不足和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辖区道路的失控面大。同时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口的增加及道路、机动车辆 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日趋繁忙,交通需求与供绐、道路服务水平之间矛盾日益突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绝对数呈每年上升趋势,交通事故的总量越来越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交通流叠加的风险。自驾游、乡村游集中出行,学校包车、 旅游包车高频运行,景区、西部山区周边道路车流较大, 故风险相对集中。
季节天气的风险。雨、雾、冰、雪等季节性因素对道路交通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私家车高频出行的风险。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持续增加,私家车出行量激增,事故风险进一步放大,“不熟练的驾驶员、不熟悉的车、不熟悉的路”成为私家车事故的最大风险。
8.1.1.2突发环境事件
(1)现状及发展趋势
镇辖区范围内有一定环境风险企业7家,镇环保工作人员加强对这些危险化学品使用及贮存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防止因各种状况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2)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①个别企业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应付环保部门检查的心态仍然存在。
②火灾、交通事故等引发次生环境污染处置难度较大。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获得事故信息相对滞后,泄漏物料、消防废水等已进入外环境后,环保部门才知悉事故,加大了污染物的收集、拦截等处置难度。
③少数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虽建设了应急围堰,事故应急池等风险设施,但在日常工作中因懈于管理,设施维护不到位,应急围堰年久失修、应急池杂草丛生等现象普遍存在。
8.1.1.3生产安全事故现状和发展趋势
2019年、2020年、2021年,全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1人、4人、2人(不含道路运输事故)。
华岩镇辖区现有生产型企业820家,在库规上工业企业16家,限上商贸企业12家,限上住宿餐饮企业1家。全镇现有9个在建工程,在建房地产面积84.9万平方米。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仍出于高发态势;全镇共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2家,有加油加气站6座。危化品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欠缺等因素可能引发危化品泄漏,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此类事故影响的范围大,后果严重。
(1)现状及发展趋势
华岩镇辖区分布既有九龙园区B2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也有九龙园区B3区壹本科工城楼宇工业,还有幸福工业园、石堰工业园、西站棉花岗工业园等乡镇企业,各类企业数量繁多,涉及危化品、建筑、金属加工、木质加工、仓储等多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①个别作坊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存在重视安全,但不知道如何抓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日周月”等基本制度落实还有差距。
②涉尘、涉爆以及危化品企业可能因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等因素,引发危化品泄漏,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
8.1.2华岩镇突发自然灾害风险趋势分析
华岩镇位于东经106.55度,北纬29.56度,地处狭长区域,北接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南接大渡口区跳蹬镇,东接大渡口区八桥镇,西接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华福大道横贯其中。幅员面积25.5平方公里,山地丘陵面积占90%左右,境内跳蹬河段河道长5.9公里,镇内地形由山区、丘陵、平坝的地貌组合,道路坡陡弯多、崎岖狭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辖区地质条件复杂,现有地质灾害点6处,特殊气象条件下易诱发地质灾害;西部地形陡峭,自然灾害的成灾因素明显。全镇自然灾害在空间分布上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分带、分区和群发性,在时间分布上既有无序的非稳定性,又具有有序的韵律性、周期性。
影响和威胁华岩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森林火灾、洪涝灾害、旱灾、地质灾害、地震、有害生物侵害以及大风冰雹、雷电、浓雾等气象灾害。
8.1.2.1洪涝灾害
华岩镇每年均要发生多次暴雨灾害,主要发生在5-9月, 集中发生时段在6月中旬到7月中旬、8月下旬到9月上旬。洪灾主要发生在跳蹬河谷地带和高差大的山谷地带,暴雨洪涝具有频率高、时空地域分异明显和危害大等特点。
汛期灾害损失主要来源于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 和跳蹬河段洪水,主要诱因为暴雨,地貌条件是山洪灾害形成的内在因素,人类活动加剧了山地灾害的发生。一旦发生山洪及中小河流超标准洪水,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甚至可能导致水坝、山塘溃决,损失较大。
8.1.2.2 旱灾
华岩镇的干旱一般有春旱(3—4月)、夏旱(5—6)、伏旱(7—8月)、秋旱(9—11月)、冬旱(12-2月),常常是冬干连春旱,春旱连夏旱,伏旱连秋旱,秋旱连冬干,其中伏旱影响最大。伏旱十年六遇,严重伏旱三年一遇。伏旱高温可造成农作物受灾减产、火险等级升高、人畜饮水困难、用水用电紧张、 热病蔓延,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8.1.2.3地质灾害
华岩镇共有6个地质灾害点,每个地质灾害点配备1名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危岩、崩塌、不稳定斜坡、不稳定塌陷。主要分布在:
(1)石堰村:四社滑坡点、六社滑坡点。
(2)西站村:二社滑坡点、四社滑坡点、六社2号半边山、八社煤炭洞。
我镇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以降雨为主,主汛期主要集中在5月——10月。西站六社2号、石堰村四社山田路水井湾处滑坡需要重点观测巡查。
8.1.2.4森林火灾
华岩镇有森林林地面积13051.26余亩,其中国有林(区林场)面积4990.71亩,国有林(中梁山煤电气公司林场)面积2645.21亩,集体林地面积5415.34亩,共5个森林防火点:石堰村煤炭沟、巴壁寺、九盘子、西站村、桐子沟,每个点配备3名守卡员,还配备了巡山护林员10人。防火隔离带8条,森林防火步道5条,西站2条,石堰3条,防火水池2个。
8.1.2.5 地震
华岩镇地处南北地震带中段东侧,主要控震构造有北东向观音峡褶皱与断层带(也称中梁山断层带)。重庆地区的中强地震具有震源浅、烈度高、震害严重、易导致严重的地震地质次生灾害的特点。
8.1.2.6有害生物灾害
易造成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病虫害主要有水稻上的迁飞性害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蔬菜上的暴食期夜蛾科害虫等。随着种子、苗木及农产品调运的更加频繁和种植制度的多样化,检疫对象、危险性病虫草传入的机率增加,给全镇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威胁。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水葫芦等林业有害植物在本镇也已发现,并造成一定危害。
8.1.2.7大风冰雹
每年的春末夏初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地面冷空气的共同作用以及盛夏期间受局部强对流天气的影响易发生大风冰雹灾害。受灾严重的是阔叶类作物如油菜、蔬菜、粮食作物和砖瓦结构住房。
8.1.2.8浓雾
浓雾主要集中在秋冬季,对水路、陆路和航空交通以及人体健康影响较大。
8.1.2.9雷电
九龙坡区华岩镇是多雷暴地区之一,每年的雷暴日多达51天,雷电对九龙坡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九龙坡区气候背景和地形特殊,丘陵地带的地形抬升、下垫面水气充分、空气中细微的带电粒子丰富造成九龙坡区雷电放电频数高,雷电流强度大;同时,九龙坡作为重庆的工业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电子设备不断增加,极易发生雷击灾害事故。
8.1.3华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风险趋势分析
华岩镇地处九龙坡区城郊结合部,近年来,由于历史及其它复杂的社会原因,各类刑事案件、火灾、恐怖袭击、涉外、金融、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在华岩辖区的宾馆、酒楼、商 场、学校、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重危害了人们的公共安全。
8.1.3.1刑事案件现状:近年来,由于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刑侦部门不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华岩镇辖区刑事案件总体呈稳中有降态势。但从各类刑事案件特点来看,当前刑事犯罪逐渐呈现出流窜化、集团化、暴力化、职业化等特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所占比例较大,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
8.1.3.2火灾消防现状:华岩镇有大量高层、地下建筑, 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老旧社区, 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重大危险源,以及交通运输业的火车、轻轨等,这些场所火灾隐患多,诱发火灾事件的潜在危险因素大, 一旦发生火灾事件处置难度大,人员疏散营救困难,极易造成群 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近年来,华岩镇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严重威胁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1.3.3恐怖袭击现状:华岩镇作为九龙坡区东西部的连接枢纽,近几年华岩新城经济快速发展,恐怖势力有将华岩镇作为恐怖袭击和报复目标的可能。
8.1.3.4涉外安全现状:华岩镇现有常住外籍(含港澳台)人员20余人,主要分布在联合、华岩新城社区及周边地区。
8.1.3.5金融安全现状:截至2022年上半年,华岩镇辖区内共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分理处6个,从业人员XX人。
8.1.3.6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现状:近年来,华岩镇因农村土地征用及遗留问题、城市旧城改造、人事和劳动保障、物业管理等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上升,且呈现规模扩大,组织化倾向明显,行为激烈,对抗性增强,参与人员多元化等特点,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8.1.3.7学校安全事件现状: 学校安全事件现状: 学校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社会。学生往往是弱势群体,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心理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学校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青少年儿童安全健康,还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学校的安全稳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华岩镇现有直属中小学和幼儿园32所,学生1.3万余人,加强对学校的安全防范尤其重要。
8.1.4华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趋势分析
8.1.4.1传染病
近几年来,国际上先后出现了多种新发传染病,一些早已控制的传染病又死灰复燃,暴发疫情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物资流动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较落后、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目前,全国重大传染病的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霍乱、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肺结核、梅毒和淋病等传染病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上升,鼠疫疫源地也越来越活跃。一些新发传染病,如:新冠肺炎、肠出血性大肠杆菌0157:H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和艾滋病等,也给华岩镇传染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
依托区疾控中心和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组成的九龙坡区网络健全的疾病控制、“120”急救体系,是华岩镇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的专业队伍。
8.1.4.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剧,贸易往来频繁,群众生活方式不断改变、生态环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激增、住房和交通拥挤、生活空间缩小、工作压力加剧等社会问题相继出现,空气、水源、噪声、化学性等环境污染加剧,继而出现由生物、环境、行为等因素引发的一些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依托区疾控中心和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组成的九龙坡区网络健全的疾病控制、“120”急救体系,是华岩镇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的专业队伍。
8.1.4.3食物中毒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社会交往增多,集体聚餐活动日益增多,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从全市情况看,食物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家宴、饮食服务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常呈集体性突然暴发,来势急骤。由于餐饮行业持续扩展,许多餐厅、酒楼超负荷运转,新的菜品不断增加,加之农村食品卫生条件差,食物安全事件仍不乐观,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仍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8.1.4.4动物疫情
(1)动物重大疫病对养殖业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影响
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会给疫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养殖业造成毁灭性打击,并波及社会各个行业,造成社会恐慌,严重影响该国(地)的经济发展。同时,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也是人畜共患病,可造成人的感染和死亡,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危害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华岩镇畜禽养殖业、动物重大疫病的现状
华岩镇现饲养存栏生猪0.0056万头,家禽0.262万只。在国家及市政府重点投资下,华岩镇已建成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之一。
华岩镇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多项工作居全市首位。但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故华岩镇防治动物重大疫病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必须常备不懈。
8.2 华岩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总体目录
华岩镇人民政府预案总体目录如8-1所示,相应类别的专项子预案或部门预案由相应类别的专项预案里明确。
表8-1 华岩镇人民政府预案目录
序号 |
预案名称 |
管理部门 |
1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2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3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4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
5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6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7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
8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9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民族宗教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
1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11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镇财政办公室 |
12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13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14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镇文化服务中心 |
15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16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17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18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19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2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动物疫病事件应急预案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8.3 华岩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讯录
表8-2 华岩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讯录
序号 |
部门(单位) |
姓名 |
职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1 |
镇党政办公室 |
唐文彬 |
主任 |
81391500 |
15178873323 |
2 |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
王人杰 |
主任 |
81391559 |
18623555836 |
3 |
镇纪委办公室 |
陶 歆 |
纪委副书记 |
81391569 |
13983050405 |
4 |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
陈 杰 |
负责人 |
81391517 |
17623827907 |
5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
黄光波 |
负责人 |
81391509 |
13042356698 |
6 |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
包丽平 |
负责人 |
81391521 |
15923362578 |
7 |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文义方 |
负责人 |
81391506 |
13983836010 |
8 |
镇财政办公室 |
丁春莉 |
负责人 |
81391602 |
13110230606 |
9 |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谢晓燕 |
负责人 |
81391592 |
18166318993 |
10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卓应超越 |
负责人 |
81391523 |
17783142929 |
11 |
镇文化服务中心 |
曾 倩 |
负责人 |
81391537 |
15696161124 |
12 |
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张 翠 |
所长 |
81391552 |
19908321997 |
13 |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王世琳 |
副大队长 |
81391581 |
13629765866 |
14 |
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
朱华利 |
主任 |
81391591 |
18883176168 |
15 |
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胡 凌 |
主任 |
81391607 |
17823621455 |
16 |
镇武装部 |
张世明 |
副部长 |
81391531 |
13996101028 |
17 |
镇总工会 |
胡 凌 |
副主席 |
81391509 |
17823621455 |
18 |
镇司法所 |
刘 兵 |
联系人 |
81391598 |
18375906816 |
19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
蹇跃辉 |
队长 |
81391527 |
19908321998 |
20 |
华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韦 雷 |
所长 |
68159566 |
13452319945 |
21 |
华岩派出所 |
邓 东 |
所长 |
- |
13508346907 |
22 |
交巡警中梁山大队 |
邹锦岗 |
大队长 |
65807551 |
18623388333 |
表8-3 华岩镇村、社区、矿区社保站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1 |
石堰村 |
杨德敏 |
书记、主任 |
65256035 |
13808322157 |
2 |
西站村 |
伍生明 |
书记、主任 |
- |
13983254903 |
3 |
朝阳村 |
梁晓琼 |
书记、主任 |
- |
15111800292 |
4 |
华福雅苑社区 |
杨忠靖 |
书记、主任 |
65092198 |
13752838090 |
5 |
中南村社区 |
廖荣云 |
书记、主任 |
68170116 |
18996413415 |
6 |
田坝村社区 |
李泽军 |
书记、主任 |
65269213 |
13883143938 |
7 |
幸福社区 |
曹长建 |
书记、主任 |
65263173 |
18908398999 |
8 |
民安华福社区 |
杨娅玲 |
书记、书记 |
68037499 |
18696655310 |
9 |
西铁村社区 |
罗 萍 |
书记、主任 |
65278665 |
15922633543 |
10 |
石龙社区 |
李 彬 |
书记、主任 |
68184600 |
13101302237 |
11 |
华岩新城社区 |
胡小玲 |
书记、主任 |
68682383 |
15223144887 |
12 |
联合社区 |
郑 霞 |
书记、主任 |
68603699 |
13883810460 |
13 |
矿区社保站 |
喻传彬 |
书记 |
65257811 |
15310939981 |
表8-4 华岩镇学校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1 |
锦苑小学 |
李会华 |
校长 |
- |
13650548870 |
2 |
田坝小学 |
向 军 |
校长 |
- |
13101261118 |
3 |
华美小学 |
胡 浩 |
校长 |
- |
15825955516 |
4 |
华福小学 |
牟春涛 |
校长 |
- |
15310905839 |
5 |
和平小学 |
殷文胜 |
校长 |
- |
13062382219 |
6 |
天宝实验学校华岩分校 |
刘淑兰 |
校长 |
- |
13983221134 |
7 |
田坝中学 |
王 勇 |
校长 |
- |
17830666730 |
8 |
四十七中 |
邓华书 |
校长 |
- |
15922598273 |
表8-5 华岩镇医疗卫生单位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1 |
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 (西区医院) |
李 南 |
党委书记 |
68120999 |
13608391481 |
2 |
华岩镇卫生院 |
何应英 |
院长 |
68055623 |
13983000336 |
3 |
友方医院 |
陈 渝 |
院长 |
- |
13908316814 |
4 |
金英医院 |
李小萍 |
院长 |
- |
13330265355 |
5 |
仁本医院 |
王 利 |
院长 |
- |
13883556159 |
表8-5 华岩镇金融单位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中国工商银行玉清寺分理处 |
68627632 |
2 |
中国农业银行华岩分理处 |
68052244 |
3 |
中国建设银行华岩支行 |
68420317 |
4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华岩分理处 |
65263109 |
5 |
重庆九龙坡区民泰村镇银行华岩支行 |
63620622 |
6 |
中国建设银行大渡口西坡华福支行 |
88665201 |
表8-5 华岩镇专业市场、超市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幸福花木世界 |
86262366 |
2 |
重庆华岩(国际)酒店用品商场 |
88109725 |
3 |
重庆华岩幸松陶瓷市场有限公司 |
61780998 |
4 |
大润发超市 |
68686827 |
5 |
永辉超市 |
68163869 |
6 |
新世界百货超市 |
86120741 |
7 |
亿佰家超市 |
68622246 |
8.4 华岩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通讯录
表8-6 华岩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
序号 |
队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总人数 |
1 |
华岩镇综合应急队 |
涂国飞 |
81391566/15802377531 |
20 |
2 |
华岩镇民兵应急队 |
张世明 |
81391531/13996101028 |
30 |
3 |
华岩镇专职应急队 |
杜喜明 |
81391593/19922869777 |
10 |
8.5 应急专家通讯录
表8-7 应急专家通讯录
序号 |
姓名 |
职级 |
专家类别 |
所属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应礼和 |
高级 工程师 |
危化生产、油库、气体充装、加油站 |
重庆市化工设计院 |
13608318025 |
|
2 |
朱 进 |
高级 工程师 |
化工、应急处置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13896139262 |
|
3 |
石云亮 |
高级 工程师 |
非煤矿山、机电、职业卫生、煤矿 |
重庆一三六地质 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13708336920 |
|
4 |
乐建明 |
高级工程师 |
化工、工贸、应急处置 |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
13883287348 |
|
5 |
李文生 |
正高级工程师 |
地质工程 |
重庆市地勘局 川东南地质大队 |
13608393079 |
|
6 |
彭 月 |
高级 工程师 |
森林防火 |
重庆市林科院 |
18108396846 |
|
7 |
代猛 |
重庆迦莱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电气、机械、危化品、有限空间 |
15823915612 |
|
8 |
蒋伟 |
重庆迦莱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机械 |
13983955233 |
|
9 |
黎世民 |
重庆迦莱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电气、机械 |
13896064125 |
|
10 |
张文学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危化品使用、储存 |
18623008643 |
|
11 |
张晓钟 |
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交通设施调查 |
15808018209 |
||
12 |
张晓波 |
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事故处理高级资格 |
交通事故勘察、调查 |
13908382286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