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陶家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11500107709320298K/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陶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29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陶家镇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三)提高全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

(四)镇政府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方式,积极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王卫华(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赵新山(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邓屹松(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协助书记、镇长分管督查工作;协助镇长分管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农村三资工作。

沈 勇(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教育、民政、物业管理、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残联、农业农村、林业、森林防火工作。

奉 虎(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书记分管宣传、政务新媒体、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宗侨台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文化、旅游、体育、老体协工作。

古 强(党委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分管深化改革、保密、机要、档案、组织、党建、综合目标考核、综合民意调查、退休老干部、机关党总支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机关事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人事工作。

王友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负责镇武装、征兵工作。协助镇长分管环保、违法建筑整治、应急管理、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杨 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律检查、督查工作。

杨 静(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负责政法工作。协助书记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维稳、信访、妇联工作;协助镇长分管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市政管理、道路绿化保洁工作。

何 川(副镇长) 协助镇长分管财政、税收、审计、规划建设、乡村道路管护及设施维护工作。

黄 凤(二级调研员)协助镇长分管征地工作。

杨 军(二级调研员)协助镇长分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镇的贯彻落实。收集和处理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掌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动态,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建议,并贯彻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决定,认真组织实施。负责草拟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性文稿及文件,搜集整理报送信息资料和文字材料,对报送的文件、资料、报表等进行审核。统筹牵头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秘、会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及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抓好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和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测评、任免、考核、培训、奖惩等具体工作,草拟选拔干部和提高干部素质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老干部、人事、民族宗教、台湾侨务、目标管理、档案管理及群团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交办、督办,承办镇政协工作的具体事务。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大办公室。负责起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报告等材料和文件。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进行调查研究和行政执法监督。负责镇人大宣传报道、信息传递、印章管理、考察交流、来访接待等综合性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本辖区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地区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承办镇党委、人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做好镇域经济的开发、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镇扶贫开发和进城务工农民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承包合同管理及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科技工作,承担科普宣传、科技示范推广等方面职责。负责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指导工作。完成国家和市、区统计调查任务,开展统计调查分析,收集、整理和管理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监测本镇的经济运行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拥军优属、优抚、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殡葬改革以及残联工作。加强居委会、村委会建设,指导搞好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行村(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抓好农村成人教育,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老龄等工作任务,开展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承担重大疫情和中毒事件防控相关工作。负责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劳务输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的指导、管理。承担文化旅游体育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法制工作,编制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本镇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镇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措施的听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做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相关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协调与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关系。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镇、村规划。按权限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负责辖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镇域基础设施项目、配套项目和康居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村级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受委托做好本辖区农村道路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开展本辖区环境风险源、保护区域的日常巡查、调查统计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承担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转和维护监管工作。负责本镇的人防、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初步调查取证和防范制止违法行为。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负责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负责管理全镇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年度镇财政预算。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和协税护税工作。协助做好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工作,落实各项惠农资金兑付。指导镇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代表镇政府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级内部审计、财务统计工作。承办财政资金直补工作,负责对直补个人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镇应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指挥部具体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履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统筹辖区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上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委托执法要求,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编制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辖区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计入综合办事机构个数,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承担辖区内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和联动保障工作。

(十)参公事业单位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陶家镇大队:受委托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及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政处罚权;侵占城市道路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权。

(十一)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开展重大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调查统计工作。指导村社农民技术人员开展一般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落实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承担电力提灌站的日常维护、管理,抗灾机具的组织、调配工作。管理辖区内的集体(个人)森林、林地、林木,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做好植树造林工作,协助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人饮安全工程建设,水资源的统一调度,水利工程防汛,以及协助开展水行政执法等工作。做好本镇渔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渔业养殖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协调、处理渔业纠纷,协助查办各类渔业污染案件。受委托承担畜禽防疫任务,规范各项防疫措施,实施畜禽免疫、检疫、消毒,以及畜禽疫病诊断等工作,协助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审批项目的初级审查工作。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咨询、信息服务等,协助搞好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水利、水产、蚕桑、果树、蔬菜、茶叶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2.文化服务中心。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巩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发展群众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指导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培训管理村(居)文化指导员。发展文化经济,协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文化市场,协助文物保护部门搞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文化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协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损毁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事件。承担监督辖区范围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审核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资格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管理辖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受理并审核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申请。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开发、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发布企业职工管理情况和用工需求信息,承担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办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申报领取,接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报告就业情况。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优抚救济、社会互助等相关服务。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指导居委会、村委会社会保障员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报表工作。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协助上级部门办理延伸到镇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对进驻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和村(社区)提交的群众反映事项,向上级提交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

4.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关系接转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落实辖区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待遇。开展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辖区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并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工作。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与城市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由区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执法机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承担辖区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联动保障工作。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

6.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维护综治、信访、维稳、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两违”整治、应急管理等网格化信息系统,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承办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信息化建设任务,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求助、投诉受理、处理、督办、反馈。依托网格化信息系统,开展对社会管理信息的筛查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工作建议意见;承担社会管理信息收集、排查、调度、上报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九龙坡区陶家镇陶家开发区陶怡路89号

邮编:401328

电话:023-65785129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