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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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709320298K/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陶家府〔2021〕153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陶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家镇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陶家镇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

现将《陶家镇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2021121

陶家镇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九龙坡区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全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一)镇燃管领导小组

长:赵新山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友万   镇党委委员

黄书军   陶家派出所所长

员:陶家派出所、各村(居)民委员会、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任:王友万   镇党委委员

副主任:陈傅强   镇应急办负责人

杨国黎   陶家派出所副所长

员:镇党建办、镇应急办、陶家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领导批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各村(居)燃管领导小组

各村(居)要压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镇应急办:负责统筹燃管办日常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查处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的管控,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陶家派出所:依法严格查处燃放、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工作。

镇党建办:统筹全镇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牵头做好《条例》和区政府《通告》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尤其是“两微一端”新媒体,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社事办:负责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指导辖区学校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经发办: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短信提示工作,分别在除夕、元宵二天发送足够数量的禁放提示短信;指导商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

镇财政办:负责保障禁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经费。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落实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信息。

陶家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特别是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本区域。

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禁放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加强巡查检查。

各村(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制定禁燃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查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配合查处各类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层层动员、狠抓落实,确保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依据上级“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的宣传要求,镇统一制作一批禁放宣传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禁放宣传,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20221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严厉执法打击。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检查。要以辖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要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通行车辆检查宣传,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我镇。要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执法震慑效果。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视频巡检等工作责任制度。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五)严格督导问责。加大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党政办公室             20211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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