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709320298K/2021-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陶家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
陶家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目 录
1 总则- 1 -
1.1 编制目的- 1 -
1.2 工作原则- 1 -
1.3 编制依据- 1 -
1.4 适用范围- 2 -
1.5 应急预案体系- 2 -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 -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 -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7 -
2.3 专家组- 7 -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8 -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8 -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9 -
3.3 预警预防行动- 10 -
3.4 预警支持系统- 12 -
4 应急响应- 13 -
4.1 分级响应程序- 13 -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14 -
4.3 指挥和协调- 16 -
4.4 应急处置措施- 18 -
4.5 安全防护- 22 -
4.6 社会动员- 23 -
4.7 新闻报道- 24 -
4.8 应急结束- 25 -
5后期处置- 26 -
5.1善后处置- 26 -
5.2社会救助- 26 -
5.3保险- 27 -
5.4调查和总结- 27 -
6保障措施- 28 -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28 -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28 -
6.3 应急队伍保障- 28 -
6.4交通运输保障- 29 -
6.5医疗卫生保障- 29 -
6.6治安保障- 29 -
6.7物资保障- 30 -
6.8 经费保障- 30 -
6.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30 -
6.10 技术储备与保障- 30 -
6.11 宣传、培训和演习- 31 -
7 附则- 33 -
7.1分级分类- 33 -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33 -
7.3 奖励与责任- 34 -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34 -
7.5 预案实施- 34 -
8 附录- 35 -
8.1 突发事故灾难风险趋势分析- 35 -
8.2 相关应急预案目录- 37 -
8.3 相关机构通讯录- 38 -
8.4 专家通讯录- 40 -
8.5 应急救援队伍- 41 -
为规范应对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以下简称“陶家镇”)突发事故灾难,建立健全陶家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机制,提高陶家镇应对突发事故灾难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施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六十九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708号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发办[2013]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六号,国家主席令[2019]第29号修正)、《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陶家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是陶家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与《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该体系主要由本应急预案,镇级各部门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构成。应急预案体系见图1-1:
图1-1 陶家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图
2.1.1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镇安委会下设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或行业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居)主要领导,陶家派出所、陶家市场监督管理所、陶家卫生院、西彭交巡警大队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工作,宣布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全镇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全镇应急资源调配;现场救援力量不足或灾害现场有扩大趋势时请求上级支援;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灾难和跨区域、影响面宽、隐患十分突出的事故灾难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组织实施抢险救灾。
2.1.2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见表2-1。
表2-1镇突发事故灾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表
序号 | 部门 | 应急职责 |
1 | 镇应急办 | 1.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上报灾害信息; 2.牵头建立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3.牵头编制陶家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2 | 镇社事办 | 1.组织、指挥和协调伤员救治、重大疫情处置和灾后防病、防疫工作; 2.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3 | 镇平安办 | 1.联合陶家派出所开展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和司法救助工作;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4 | 陶家派出所 | 1.负责事发地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2.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疏散安置工作; 3.会同西彭交巡警大队、镇城管大队等部门对特定的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4.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5 | 镇经发办 | 1.牵头处置行业分管领域突发事故灾难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通讯、水务、电力、燃气等有关部门,保障事发地通信、水电、燃气畅通;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6 | 镇财政办 | 1.落实突发事故灾难事件资金预算安排、审核和拨付;2.负责救援物资的接收及分发工作;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7 | 镇党政办 | 1.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指挥、勘查、救援公务用车; 2.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8 | 镇建管办 | 1.编制陶家镇建设工程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牵头处置行业分管领域突发事故灾难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9 | 镇农服中心 | 1.牵头处置行业分管领域突发事故灾难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2.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0 | 镇城管大队 | 1.会同陶家派出所、西彭交巡警大队等部门做好事发地警戒隔离,疏导社会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2.牵头处置行业分管领域突发事故灾难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1 |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2.做好突发灾害期间生态、生活环境监测,指导做好环境灾害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2 | 镇人武部 | 1.动员和组织民兵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3 | 陶家市场监督管理所 | 1.加强灾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价格稳定; 2.牵头处置行业分管领域突发事故灾难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4 | 陶家卫生院 | 1.负责救援现场医疗保障,做好伤病员救治、运送和疫情监控工作; 2.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保障; 3.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5 | 镇宣传办 | 1.负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拟写新闻统发稿或灾情公告,按有关规定向媒体和民众发布; 2.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6 | 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 | 1.负责编制本村(居)、园区(平台公司)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培训演练; 2.负责辖区突发事故灾难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辖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疏散安置; 4.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7 | 其他有关部门 | 1.均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2.完成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图2-1 组织体系框架图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分工见本预案4.3.3
2. 3专家组
根据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需要,镇安委会从区政府事故灾难技术专家库和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
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提供各自专业领域的事故救援策略、现场处置方案等相关技术支持,并根据现场指挥部需要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援。
3.1.1预防
陶家镇各行业分管部门、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要完善和强化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和及时更新本部门、本地区风险档案,掌握风险数量、分布、地理位置、危险危害种类、级别、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加强突发事故灾难风险管理,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识别登记、分析评估、控制消除等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1.2监测信息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
陶家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分析评估发生在本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风险,要加强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分析预研监测结果,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监测到生产事故征兆时,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及时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将监测信息通报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和镇应急办,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交通事故
镇应急办会同陶家派出所、西彭交巡警大队等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监测机制,收集突发恶劣天气、人员集中出行等信息,对收集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发现交通事故征兆时,及时通知有关道路交通运营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突发环境事件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环境安全日常检查巡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时,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2.1预警分级
根据致灾因素和险情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突发事故灾难等级划分详见附则7.1。
3.2.2预警信息发布
镇机关各部门监测到事故灾难发生征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职能部门,由上级部门按规定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1)发布权限。蓝色(Ⅳ级)、黄色(Ⅲ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统一发布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发布;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发布。同时,镇应急办、行业分管部门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各类渠道发放给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手机报、电子屏幕、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
3.3.1预警信息发布后,镇相关部门、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和有关单位视情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研判。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科学、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视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路段。
(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部署舆情监测,做好舆情收集报告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备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3.2预警信息发布后,镇行业分管部门、有关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必要时上报上级部门,建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发布。当确定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灾难或者危险已经解除时,根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的终止预警通报,镇行业分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3.4 预警支持系统
3.4.1强化各级各类值班值勤,及时接收突发事件信息,形成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实施处置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3.4.2语音沟通。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建立行业领域各单位通讯录,确保应急状态下的语音沟通。
3.4.3图像及文本信息沟通。利用互联网网络,实现所有图像及文本信息沟通。
3.4.4事故现场信息的传输。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将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图像资料等信息发送到应急指挥部,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针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应的将突发事故灾难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
4.1.1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以下突发事故灾难时,由事发地单位、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开展先期处置,同时上报镇政府值班室和镇应急办,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核查相关灾情,及时审核、分析、研判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镇行业部门分管领导赶赴事故现场或指派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专项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4.1.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故灾难时,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上报镇政府值班室和镇应急办;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险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或授权委托人)任现场指挥长,组织研判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区防灾减灾委办公室报告。
4.1.3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重大及特重大突发事故灾难时,由镇突发事故灾难指挥部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防灾减灾委办公室及区级相关部门。待上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后,移交指挥权,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4.1.4扩大应急
当事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事发单位、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向陶家镇人民政府报告,由镇突发事故灾难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
镇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并上报区防灾减灾委办公室。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后事故依然未得到控制,应立即把最新情况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区防灾减灾委办公室、区行业主管部门并请求增援,继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可能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待上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2.1信息报送
(1)报送程序。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同时立即上报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和镇行业分管部门、镇应急办。镇级各部门接到报告后,经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分别上报区级主管部门。
(2)报送时限。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坚持“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的原则,第一时间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简要信息,随后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处置效果等,并根据事件进程依照有关规范不间断地做好后续信息报送工作,初次详细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4)各部门值班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录8.3。
4.2.2信息分析与共享
(1)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收集、研判各类灾害信息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若事故灾难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相邻镇,对相邻镇的公众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相邻镇政府,实现信息共享。
(2)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外事机构报告。
4.3.1指挥协调原则
镇安委会统一领导全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以镇应急办、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村(居)协调配合。根据突发事故灾难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民众疏散,研究决定救援方案和紧急处置方案,迅速实施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做好救援人员的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的连锁反应。
4.3.2现场指挥部指挥长: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或授权委托人)
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或行业部门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故灾难种类由指挥长确定参与单位,一般情况下包括镇应急办、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平安办、镇建管办、镇财政办、镇社事办、镇农服中心、镇城管大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陶家派出所、陶家市场监督管理所、陶家卫生院、西彭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
4.3.3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分工
由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布置、调整工作组。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舆论引导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具体承担突发事故灾难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镇应急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负责命令指示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抢险救援组。镇应急办会同行业分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参与,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警戒疏导组。由陶家派出所会同镇平安办、镇城管大队、西彭交巡警大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负责疏散安置群众,设立警戒区域,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护组。镇社事办牵头,陶家卫生院、各村(居)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参与,为受伤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舆论引导组。镇宣传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好媒体记者接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镇财政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调运各类救灾物资,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会同镇社事办、镇财政办、镇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当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联合陶家派出所、陶家卫生院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遇险人员和救治受伤人员的工作。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信息以及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
(3)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风险研判的结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由警戒疏散组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4)抢险救援组安排人员或队伍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趋势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5)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按照相关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的方案,按照法定程序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7)善后工作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环境影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居)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按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4.2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联合陶家派出所、陶家卫生院、西彭交巡警大队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遇险人员和救治受伤人员的工作。
(2)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初判事故发生的原因,再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
(3)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风险研判的结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由警戒疏散组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4)抢险救援组安排人员和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道路清障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5)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方案,按法定程序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7)善后工作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有关单位重建修复损毁的道路交通设施,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8)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居)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按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的交通事故参照上级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4.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故现场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启动《陶家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联合陶家派出所、陶家卫生院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遇险人员和救治受伤人员的工作。
(2)现场指挥部组织对事发单位现场展开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抢险救援组安排人员或队伍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后勤保障组应密切关注受影响辖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4)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风险研判的结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由警戒疏散组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的方案,按法定程序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7)善后工作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环境影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居)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按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及专家组在事态监测与评估的前提下,制定出抢险施救及应急人员安全预防措施,明确抢险施救、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实施现场安全监测,统一指挥、科学组织、科学施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急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二次事故发生。
(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强度、爆发速度、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人群疏散由警戒疏散组负责具体实施(必要时,向上级申请支援)。
(2)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在处置和疏散群众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印发危害情况、自我防护和逃生方法等宣传品,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掌握逃生方法。
(3)对在危险区域内没有及时撤离的群众,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要立即提供必要的防护药品或防护器材,事发地事发地村(居)负责做好群众的组织和稳定工作,宣传防护知识和方法,有组织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撤离。
(4)为妥善照顾已疏散人群,善后工作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已疏散人群提供安全的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充足的衣物、食品和帐篷等必须的生活物资,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可以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需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或者要求提供有关服务。
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设施等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予以补偿,造成损毁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予以赔偿。
4.7.1发生一般突发事故灾难,在现场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由舆论引导组会同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居)拟写新闻通稿或灾情报告,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7.2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灾难,由上级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7.3新闻发布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
(2)事故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3)事故的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4.7.4舆论引导
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真实、客观、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杜绝因谣言、夸大信息等造成的公众心理恐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递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应急处置后,经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1)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事故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被消除;
(3)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
(4)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5)指挥部认定事故现场再无继续处置必要。
5.1.1善后处置工作组在镇突发事故灾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2由善后工作组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5.1.3做好事故现场和灾民安置场所消毒和疫情的监控工作。
5.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陶家镇实际情况,制定有关事故赔偿规定,确定赔偿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而受伤害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5.1.5镇行业分管部门、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要在对事故灾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订事故灾难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规划,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尽快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5.1.6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程序实施。
5.2.1政府救助。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时组织调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5.2.2慈善捐助。陶家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助物资的接收、登记和储备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2.3司法救助。镇司法所要为事故灾难中因灾致贫的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利。
5.2.4心理救助。充分发挥邻里社区、基层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作用,针对突发事故灾难给群众造成的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脆弱心理特征,开展心理咨询。
5.3.1参加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办理相应保险。
5.4.1镇行业分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5.4.2镇安委会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
依托手机通信网络保障应急信息交流和指挥的快速、顺畅、准确,紧急情况下采用对讲机保障,必要时征用个人和相关单位通信设施保障。现场信息获取主要依靠人工巡查,部分可采用场所视频监控,保障指挥信息有效更新。
6.2.1镇行业分管部门、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根据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采购、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针对铲车、挖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缺乏的现状,积极与辖区及周边权属企业建立协作支援机制,必要时相关大型设备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6.2.2经现场挥部同意并报镇政府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处置工作组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可紧急征用或调用其他部门和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装备和器材工具参与应急处置。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陶家镇建立5-10人专职应急救援队;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依托民兵组织,建立应急救援中队;根据事故灾难性质和救援需要,积极动员辖区群众协助应急救援,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6.4交通运输保障
事故灾难发生后,镇党政办保障指挥、勘查、救援等公务用车;镇应急办、陶家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协调运输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道路受损时,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
陶家卫生院等医疗单位负责先期急救工作,需要时将伤员转送各级医院进行后续救治;镇社事办配合专业医疗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根据事故灾难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
6.6.1根据不同的灾情,陶家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村(居)、园区(平台公司)协助做好灾区治安保障工作;镇平安办指导村(居)基层组织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6.2事故灾难发生后,陶家派出所、镇城管大队和相关部门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
6.6.3加强治安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
6.6.4事故灾难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禁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救灾物资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灾物资的调用,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6.8.1镇财政办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按救灾、防汛抗旱、以工代赈、危滑治理、扶贫救灾、农业生产救灾、财政预备费救灾等渠道保障应急救灾资金,并通过国家补助、保险补偿、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
6.8.2救灾资金和物资应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
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规划,建立与学校、公园、广场、等相应管理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提供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临时安置场所。
6.10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上级安全应急专家库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咨询系统。应急状态时,及时联系寻求技术支持和保障。
6.11.1宣传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灾难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6.11.2培训
(1)干部应急培训。
将有关突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干部培训内容。
(2)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镇各行业分管部门、各村(居)、园区(平台公司)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救援能力和安全防护技能。
6.11.3演习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突发事故灾难演练,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镇相关突发事故灾难专项预案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应的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对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应急演习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提高群众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一般事故灾难(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2)较大事故灾难(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3)重大事故灾难(Ⅱ):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4)特别重大事故灾难(Ⅰ):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灾难。
7.2.1镇各行业分管部门、村(居)、园区(平台公司)、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相关程序颁布实施,并报镇应急办备案。
7.2.2本预案经镇党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颁布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7.2.3结合陶家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特点和重大活动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更新工作由镇应急办组织,在各参与部门的参与下进行,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更新。
对在突发事故灾难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奖励。
本预案由镇安委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编制工作由镇应急办具体负责。
本预案经镇党政办公会审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位于九龙坡区西部,东与大渡口区跳蹬镇接壤,南靠西彭镇,西与巴福镇毗邻,北接石板镇。全镇幅员面积42.5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居委会,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镇内地形由山区、丘陵、平坝的地貌组合,道路坡陡弯多、崎岖狭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辖区地质条件复杂,现有地质灾害点15处,特殊气象条件下易诱发地质灾害;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涉及危化品、建筑、金属加工、木质加工、仓储等多个行业领域,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8.1.1道路交通
(1)现状及发展趋势
陶家镇地处主城区西部,位于城乡结合部。受经济发展速度和辖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影响和限制,虽然近年来加快了道路建设和改造的步伐,但是仍有大部分道路等级普遍较低,混合式交通现象突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交通参与要素在同一平面上混行,相互干扰大,交通冲突点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①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镇辖区通车道路里程82.7公里,铜陶路、陶跳路部分路段坡陡弯多,且道路狭窄;部分村社道路通行质量不佳,水泥、泥石路面混存。
②非法营运的风险。受公共交通运行时间、频次影响,公共交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面包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超员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学生上下学、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机,出行高峰和运力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③季节天气的风险。雨、雾、冰、雪等季节性因素对道路交通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④私家车高频出行的风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辖区机动车数量和驾驶人显著增加,私家车出行量激增,发生交通事故几率增大。
8.1.2突发环境事件
(1)现状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镇环保职能部门不断加大对辖区重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及贮存单位、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但由于企业各种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活动忙碌,因火灾、交通事故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隐患突出。
(2)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个别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环保资金投入偏低,环保升级改造动力不足;个别个体经营者为谋求利益,偷排偷放、违法倾倒现象时有发生。
8.1.3生产安全事故
(1)现状及发展趋势
陶家镇辖区分布陶家都市工业园、俊武工业园、浩腾工业园,以及区属龙鼎企业中心等,各类企业数量繁多,涉及危化品、建筑、金属加工、木质加工、仓储等多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①个别作坊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存在重视安全,但不知道如何抓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日周月”等基本制度落实还有差距。
②涉尘、涉爆以及危化品企业可能因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等因素,引发危化品泄漏,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
表8-1相关应急预案目录
应急预案名称 | 管理部门 | |
1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镇应急办 |
2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 镇综合执法大队 |
3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交通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陶家派出所 |
4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公共人员密集场所 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镇平安办 |
5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建设工程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镇建管办 |
序号 | 部门(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镇政府值班室 | 65785129 |
2 | 应急办 | 65785347、13193145521 |
3 | 党政办 | 65785360、15923531358 |
4 | 人大办 | 65785131、18680790531 |
5 | 经发办 | 65785315、15223223178 |
6 | 社事办 | 65780397、13650555739 |
7 | 社保所 | 65780037、15023379265 |
8 | 平安办 | 68611668、13752828547 |
9 | 建管办 | 65780105、15223329898 |
10 | 农服中心 | 68602261、15808034108 |
11 | 文服中心 | 65785786、13896036032 |
12 | 财政办 | 65786680、13678475218 |
13 | 城管大队 | 65785206、13452858177 |
14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68605061、13883821832 |
15 | 陶家派出所 | 65785110、13368081517 |
16 | 陶家市场监督管理所 | 13883503530 |
17 | 九龙村村委会 | 68854492、15998959625 |
18 | 文峰村村委会 | 65405659、13452448796 |
19 | 治安村村委会 | 65788814、15730432288 |
20 | 坚强村村委会 | 65786212、13658357006 |
21 | 友爱村村委会 | 65785080、13436171110 |
22 | 白果村村委会 | 68517906、13883628945 |
23 | 锣鼓洞村村委会 | 65785225、15923133820 |
24 | 树立村村委会 | 65786006、13696407510 |
25 | 陶怡路社区 | 65785865、18723394283 |
26 | 陶家卫生院 | 65785604、13436074660 |
27 | 陶家中学 | 65785008、13996204351 |
28 | 陶家小学 | 65785024、13883356029 |
29 | 电站 | 65810626 |
30 | 燃气 | 65813444 |
31 | 水厂 | 65819155 |
8.4 专家通讯录
序号 | 姓名 | 职级 | 专家类别 | 所属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应礼和 | 高级工程师 | 危化生产、油库、气体充装、加油站 | 重庆市化工设计院 | 13608318025 |
2 | 朱 进 | 高级工程师 | 化工、应急处置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13896139262 |
3 | 石云亮 | 高级工程师 | 非煤矿山、机电、职业卫生、煤矿 | 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13708336920 |
4 | 乐建明 | 高级工程师 | 化工、工贸、应急处置 |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 13883287348 |
5 | 李文生 | 正高级工程师 | 地质工程 | 重庆市地勘局川东南地质大队 | 13608393079 |
6 | 廖怀军 | 正高级工程师 | 地质工程 | 重庆一三六地质队 | 13983778275 |
7 | 杨建民 | 船长 高级工程师 | 防汛抗旱 | 重庆市交运集团 | 13508343665 |
8 | 杨学辉 | 教授 | 防汛抗旱 | 重庆交通大学航海学院 | 13618350758 |
9 | 彭 月 | 高级工程师 | 森林防火 | 重庆市林科院 | 18108396846 |
10 | 江朝元 | 教授 | 森林防火 | 重庆工商大学 | 13708318328 |
表8-4应急救援队伍
序号 | 队伍名称 | 联系电话 | 总人数 |
1 |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 65785129、65785347 | 30 |
2 | 九龙村应急救援中队 | 68854492、15998959625 | 10 |
3 | 文峰村应急救援中队 | 65405659、13452448796 | 10 |
4 | 治安村应急救援中队 | 65788814、15730432288 | 10 |
5 | 坚强村应急救援中队 | 65786212、13658357006 | 10 |
6 | 友爱村应急救援中队 | 65785080、13436171110 | 10 |
7 | 白果村应急救援中队 | 68517906、13883628945 | 10 |
8 | 锣鼓洞村应急救援中队 | 65785225、15923133820 | 10 |
9 | 树立村应急救援中队 | 65786006、13696407510 | 10 |
10 | 陶怡路社区应急救援中队 | 65785865、18723394283 | 10 |
11 | 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 15802315385(团委负责人) | 150 |
12 | 民兵应急救援小分队 | 13983871960(武装干事) | 30 |
13 | 都市工业园应急救援小队 | 15826082910 | 10 |
14 | 矿山应急救援联合小队 | 13983934302、13896090989 | 15 |
15 | 防汛抗旱应急队伍 | 15923292958 | 100 |
16 | 森林防火及农村防火应急队伍 | 15923292958 | 189 |
17 | 环境保护应急小队 | 68605061、13883821832 | 12 |